(上接B899版)

五、相关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现金管理业务将严格

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885,692份。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0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0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3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

4、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城投字〔2020〕130号)。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主体资格而注销: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激励对象中有32名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注销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63,600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因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对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11,422,09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2021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若股票期权某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注:(1)以上“净利润”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门类下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行业企业为证监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下全部境内A股上市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证监会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3)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并购等导致净资产增加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产生的净利润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公司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董事会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决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885,692份。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再具备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注销的登记手续。

2、公司本次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周士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周士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周士峰先生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周士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士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期权246.68万份,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苏明先生提名,并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陈刚先生个人简历

陈刚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山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获美国杜比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刚先生是PCR系列、TBR系列技术开发资深专家,拥有大规模轮胎生产线工艺规划、协调建设能力,大型轮胎企业全面经营能力,具有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和市场嗅觉,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宁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奖项。2012年9月-2014年7月任中国化工集团橡胶板块副总工(无总工)兼双喜轮胎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7月-2020年4月年任宁夏大地循环发展集团副总裁、神州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轮胎公司的建设、经营;2020年7月-2022年3月任厦门国贸物产有限公司轮胎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0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范仁德、卢伟、权锡鉴、曲晓辉、谷克鉴以通讯方式参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第四部分内容。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16,792,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红利8,167,924.87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配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因回购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回避。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刚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陈刚先生个人简历

陈刚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山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 2006年获美国杜比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刚先生是PCR系列、TBR系列技术开发资深专家,拥有大规模轮胎生产线工艺规划、协调建设能力,大型轮胎企业全面经营能力,具有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宁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奖项。2012年9月-2014年7月任中国化工集团橡胶板块副总工(无总工)兼双喜轮胎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7月-2020年4月年任宁夏大地循环发展集团副总裁、神州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轮胎公司的建设、经营;2020年7月-2022年3月任厦门国贸物产有限公司轮胎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相关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李珂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80958715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5、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蓝立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16,792,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红利8,167,924.87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配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因回购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再具备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