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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借保障房名义进行诈骗,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发布信息,谎称“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

2021年9月9日,市住建局已对相关骗局进行真相揭露(详情可点击查询),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谣言,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同时贻误正常办理时机(住房保障申办详细信息可点击查询)。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住房保障申请实行“两审一公示”,即镇、街道初审,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与民政、不动产等部门进行联审联查、审核确认并公示。审核和分配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实施住房保障“六公开一监督”的办法,即保障政策、工作程序、保障房源、审核情况、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六公开”和社会监督“一监督”。分配摇号在配租家庭、公证部门和新闻媒体监督下进行公开摇号,全程阳光透明操作,不存在任何人为操控配租结果的因素。

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再次声明:

1.我市住房保障业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任何个人或中介发布代办保障性住房相关业务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2.办理住房保障业务全程不需要花费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在受理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

3.公租房只租不售,不存在“住满5年即可购买”等情况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住房保障过程中,有人以托关系、走后门、有办法能帮您申请住房保障的名义向您索要钱物的,请您留取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国家公职人员索要钱物的,请您向市纪委、监察委举报(举报电话:0632-12388)。其他人员索要钱物的,请您直接向警方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