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即将届满承租家庭的续约工作,现将资格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承租人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经审核,905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1),24户家庭不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2),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四、异议处理

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不符合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向我局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通知一并续租。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5901800。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业务大厅。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附件:1.符合续约资格名单

2.不符合续约资格名单

3.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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