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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
孝感新一批土地征地信息
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这次幸运儿有你家吗?
孝感最新征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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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5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1年度第52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政文〔2021〕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区祝站镇公兴村集体农用地6.3301公顷(含耕地5.8406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2
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4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1年度第42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政文〔2021〕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区祝站镇公兴村集体农用地11.9365公顷(含耕地10.907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478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0843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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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1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政文〔2021〕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区毛陈镇毛陈村、焦湖村、启安村集体农用地17.0666公顷(含耕地16.108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6.5335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6001公顷。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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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6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1年度第62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政文〔2021〕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区经济开发区甘山社区、驼岗社区,祝站镇农丰岗村,新铺镇永安社区,三汊镇中兴村,东山头办事处沦河咀村、京珠村集体农用地8.7346公顷(含耕地7.581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865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9211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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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5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1年度第5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政文〔2021〕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区卧龙乡三合村、新垸村,毛陈镇八一村、启安村、双龙村,孝南经济开发区殷陈社区、甘山社区,新华街联城社区,肖港镇共兴村、汉十新村,东山头办事处大教堤社区,闵集乡上新村,祝站镇公兴村集体农用地5.3735公顷(含耕地4.620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248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56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6785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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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6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2021年度第6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南政文〔2021〕1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区卧龙乡新垸村集体农用地6.4102公顷(含耕地4.1304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区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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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2021年度第2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孝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21年度第2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孝感政文〔2021〕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荫办事处群生社区集体农用地0.1005公顷(含耕地0.02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6664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7669公顷。
三、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四、你市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六、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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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汉应高速公路(福银高速至武荆高速段)(孝南段)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陡岗镇袁湖村、麦草湖村、联群村、新堤村,肖港镇革新村、农一村、农二村、农三村、农四村、群兴村、金神村,卧龙乡澴西村、孝福村、金星村、七里村、长征村、八埠村范围内,面积约140.068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用于孝汉应高速公路(福银高速至武荆高速段)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陡岗镇、肖港镇、卧龙乡人民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恭喜以上区域的朋友们
小编真是太羡慕了
对此次土地征收,你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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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掌上孝感
✍️ 编辑 | 柠檬
来源 | 孝感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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