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13岁的幼女徐某被5个男人强奸,女孩父亲竟然还选择原谅强奸犯,属实让人大跌眼镜。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四川中江13岁女孩和男友在曾某在宾馆开房,两人只是开房玩电脑,期间陈某到宾馆来玩,他看到曾某女朋友也在房内。陈某见女孩子长得不错,于是将性侵徐某的想法告诉女孩男友曾某。

曾某把13岁女友强行抱到隔壁房间,女孩徐某不愿意和陈某发生关系,但是陈某不顾女孩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女孩被强奸后报了警,另外,经过警方调查,13岁女孩徐某曾被另一嫌疑人何某介绍给其他人,曾与多人发生过关系。嫌疑人分别是,陈某,李某,敬某等人。

警方得到消息后便立即立案侦查,将陈某,李某,敬某等人抓获归案。

公安立案后令人没想到的是,女孩的亲生父亲居然出具了谅解书,女孩父亲表示:“陈某的家属已经做出了赔偿,也向我道了歉,陈某在性侵女儿时没有使用严重暴力手段,所以对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陈某获得被害人“谅解书”,最后法院给予其从轻处罚,虽情感上觉得隔应,但不违法。

根据《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不论当事人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何某、李某、敬某、曾某等人因犯强奸罪有期徒刑两到五年不等。

一个13岁的女孩,先后被多人性侵,说句难听的,她的一生都有可能因此被毁,一般父母痛心疾首之余必然要求严惩凶手。但是这个父亲因为获得物质就谅解凶手的反常行为确实令人费解,难道重男轻女思想作怪?

徐某这个年纪应该在课堂上才对,小小年纪却已混迹于社会,社会上强奸幼女的事时有发生,发生皆悲剧。女孩一定要自尊自爱,学会保护自己。不要给其他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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