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对辖区内客运企业超员违法2次以上/含2次

的公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责令企业加大管理力度

杜绝超员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经统计,2021年以来,紫云县共有2家客运企业涉及2次以上(含2次)超员违法,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对2家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约谈了企业负责人,2家客运企业负责人也认识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表示今后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超员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切实做好客运企业的安全教育,给全县人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

最终,紫云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对2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紫云交警提醒

我们将加大对客运车辆

违法行为的查处

同时也请大家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客车超员增加事故风险

加重事故后果

车辆超员会导致车辆总质量增大,对车辆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稳定性等各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易导致事故发生,同时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

客车严重超员

按危险驾驶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严重超员载客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作者:杨仕力、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