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近期山东省药监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印发《山东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管理和临床使用行为,夯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在要求各地督促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部门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区域,突出加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不按规定储存和使用过期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单位进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专项检查方案提出,要坚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与倡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组织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各地要制定创建方案,按照“分类施策,分级推进”原则,选取质量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完善、追溯体系健全的药械使用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正向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了各市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的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注重上下联动、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务求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