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年终奖?

答:一般来说,含

A电话咨询:经咨询深圳南山法律援助处及市级法律服务热线,认为年终奖属于奖金范畴,本质上属于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入,应当统计在经济补偿计算范围以内。可以主张含年终奖

B网上说法: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有明确约定的,要按照合同执行,此时有明确年终奖支付条件的,那该年终奖会大概率被认为薪酬中的奖金部分,企业是必须支付的。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中没有就年终奖进行约定,实际中公司虽有发放年终奖,但发放与否,具体数额都不明确的,此时就有不确定性,被认为属于福利范畴的概率更大。如被认为是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则经济补偿金不含年终奖

C各地实践:

a.北京:年终奖应计算在经济补偿金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年4月24日):在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还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劳动者应得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

b.江苏:年终奖应计算在经济补偿金内,但有条件限制——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文件 苏劳人仲委[2017]1号: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的加班工资、年终奖、季度奖应当作为计算平均工资内容。但年终奖、季度奖应当分摊计算至相应的月份,分摊计算后,如果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不宜作为计发数额

c.深圳:已领取的年终奖应计算在经济补偿金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2015年9月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11次会议讨论通过):在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除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外,还包括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已领取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

D.小编个人观点:经济补偿金应含年终奖,因为《国家统计局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生产(业务)奖的一种,而生产业务奖又是奖金的一种,奖金又属于经济补偿金中劳动者应得工资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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