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老黄说交通 ,作者黄小厨

危险货物运输执法知识点

一、基本概念

1.危险货物:是指满足«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规定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的物质和物品。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二、危险货物的种类

危险货物按照其所具有的危险性或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性,根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JT / T 617) 分为9个类别:其中第 l 类、第 2 类、第 4 类、第 5 类和第 6类再分为项别,具体类别和项别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三、如何分辨车辆所载物品是否为危险货物?

1.查看车辆上所载货物的名称与规范比对,在规范范围内的为危险货物,不再规范内的不属于危险货物。

2.查看车辆所载货物的名称与交通部危险货物小程序比对,在小程序范围内的为危险货物,不在小程序内的不属于危险货物。

附件:

小程序名称:1.危货品名速查2.危运助手

四、运输危险货物需要的资质和证件

1.运输企业持有«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的«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

2.专用车辆持有« 道路运输证»许可机关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 道路运输证» 并在« 道路运输证» 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加盖 “ 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 对于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专用车辆,注明允许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范围( 类别或者品名) ,对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还应当在« 道路运输证» 上加盖“ 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章” 。

3.从业人员持有« 从业资格证»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

证件样式:

五、交通执法部门主要的执法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六、交通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内容

企业资质方面:

查看企业自有专用车辆达( 挂车除外) 5 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达( 挂车除外) 10 辆以上。

查看专用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正常

专用车辆是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专用车辆是否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查看是否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 3 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 20辆( 含) 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 1.5 倍数量为 20 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 10辆( 含) 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 1.5 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停车场地是否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

是否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从业人员:① 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②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③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是否具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③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⑤ 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⑥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⑧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⑨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是否按照«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经营相关业务。

车辆资质方面:

专用车辆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 道路运输证»。

是否存在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是否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是否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是否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人员资质方面: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 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并有培训记录

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方面:

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配置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终端

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接入联网联控系统

是否按规定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对从事运输业务的专用车辆进行全程监控

是否按规定如实填写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监控记录

是否按规定对专用车辆超速行驶、偏离行驶路线、违规停车纠正进行警告处置

是否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终端设备故障情况下没有安排出车

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 90%

规范服务方面:

未超出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未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没有夹带危险品,未将危险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委托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

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的

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或者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要求

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

按照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使用检验合格或者未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七、交通执法部门路面检查内容

车辆资质方面:

车辆« 道路运输证» 是否有效

是否按照 « 道路运输证» 经营范围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

是否属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是否按规定携带« 道路运输证»

人员资质方面:

驾驶员及押运员« 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是否有效

驾驶员及押运员« 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是否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类别

卫星定位动态监管方面:

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按«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至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是否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是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ꎬ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是否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是否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规范服务方面:

是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是否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险货物

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是否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是否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

是否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 道路运输证» 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托运人是否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

托运人是否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托运人是否按照«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 JT / T 617) 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是否添加或者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托运人是否按照要求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

托运人是否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托运人是否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