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5日,乌兰察布市交管支队察右前旗大队组织警力在农牧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4月5日14时许,王某驾驶号牌为蒙Jxxxxx的普通摩托车,行驶至208国道354公里水泉村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察右前旗大队新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执勤交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将王某带回大队办案区作进一步处理。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对王某作出罚款2000元,扣留并强制报废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整理编辑:张 超
▎来 源:交管支队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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