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5月1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度行政审判年报和典型案例。去年,无锡全市法院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高质量行政审判,通过高效审结各类行政案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推进无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无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无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飞介绍,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353件,同比下降8.59%;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330件,同比下降12.14%。其中,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82件,同比上升19.17%;审结二审行政案件346件,同比上升25.82%。全市行政案件呈现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上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大幅减少、涉诉执法领域渐趋广泛、各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相对稳定、行政机关败诉率大幅上升等特点。
审结一审行政诉讼982件案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和裁定驳回起诉571件,占58.15%。结案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12件,败诉率为11.4%,败诉最多的为行政强制类案件,占败诉案件总数的63.39%,其余案件类型主要涉及行政不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在败诉行政机关层级上,乡镇政府(含街道办)败诉案件占败诉总数的75.89%。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有4个,即未履职或履职不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
会上,无锡中院行政庭庭长王作化发布了2021年度无锡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原告某公司于2006年设置高炮广告,并办理了审批。户外广告登记证载明,广告发布期限从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2011年5月,某广告设施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原告发出通知,告知其广告设施的临时编号,并要求张贴到位。此后,原告未再就案涉高炮广告申请办理过审批手续。
2019年4月,被告某镇政府对案涉高炮广告实施强制拆除,拆除后剩余的材料共9.84吨,被告按照1700元/吨的价格进行处理,得款16728元,缴入被告财政专户。2020年5月,江阴法院以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后原告向被告申请国家赔偿,被告作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原告不服,提起本次行政赔偿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计人民币58961元。
“本案是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引发行政赔偿的典型案例。”王作化说,在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违法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提高担责意识,积极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本案中虽然原告高炮广告并非合法设置,但被告拆除应遵循法定程序,被告违法拆除造成原告权益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无锡全市法院将继续推进行政审判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注重发挥行政审判在规范行政执法、确立法治规则、提高法治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房雅雯
编辑: 房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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