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粽叶香,浓浓端午情。赛龙舟、品鲜粽、访亲友、短途游,是大家欢度端午的热门方式。小长假里购物消费、户外出行、家庭聚餐活动增多,潜藏不少法律纠纷与纪律风险。
本期普法专栏兼顾群众与干警两类群体,既为群众整理实用的假期维权法律知识,也向全院干警送上廉洁守法提醒,伴大家安稳清爽过端午。
一、民生普法:解读端午高频纠纷法律要点
(一)粽子选购遇质量问题,依法维权有依据
节日期间粽子、咸蛋等食品销量大增,部分商家存在售卖过期、变质、三无产品、虚假宣传馅料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二)龙舟、游园活动受伤,责任这样划分
龙舟赛事、景区游玩、户外团建极易发生摔伤、磕碰、溺水事故。
1.景区、赛事主办方对场内群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设置警示标识、缺少防护救护措施,因场地管理问题直接致人受伤的,要承担侵权赔偿;若是他人闹事、冲撞等第三人造成伤害,主办方仅在安保疏漏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自发组织龙舟、聚餐的牵头人,必须做好安全提醒与现场防护。划龙舟属于高风险文体活动,正常运动磕碰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组织者疏于安全管理引发人身伤害的,按过错比例赔偿;伤害由第三方直接造成的,组织者仅承担补充责任。
(三)聚会饮酒,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端午亲友欢聚难免举杯小酌,但有两类高发违法情形,需要大家格外警惕:
1. 酒驾、醉驾:汽车、摩托车均属机动车,酒后驾驶将予以行政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并留存犯罪案底;
2. 酒后滋事斗殴:酒后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情节较轻的,行为人需赔偿受害人损失,同时公安机关可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刑罚。
(四)节日送礼暗藏法律风险
不少人习惯端午互赠礼品,但送礼边界不能逾越法律:
普通亲友间互赠粽子、土特产合乎情理;企业、案件相关人员赠送贵重礼品、购物卡、大额红包,意图谋求关照、干预案件办理的,双方均触碰廉洁红线,轻则构成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处分,金额达标则分别涉嫌行贿、受贿犯罪,依法追责。
二、干警警示:依托全院监督严守司法底线
依托全院常态化廉政监督、节点专项督查机制,提醒全体法院干警带头守法、严守纪律:
1. 严守 “三个规定” 纪律红线,规范节假日业外交往,严禁非办案所需私下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坚决拒收涉案人员礼品礼金;遇他人过问、干预案件情形,第一时间如实填报报备;
2. 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坚决抵制 “四风”,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款购置节礼、违规组织参与聚餐;
3. 全体干警带头遵守交通、治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寻衅斗殴等违法行为。广大公职人员需时刻绷紧纪律和法律两根弦,规范日常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置;
4. 从严管好家人亲属,涵养清廉家风,不得纵容、默许亲属借助本人职务身份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
民俗有温情,法律有尺度。对广大群众而言,遇事保留证据、理性维权、克制冲动,方能安享佳节;对法院全体干警而言,监督时时在线、纪律寸步不松,既要当好普法传播者,更要做好守法示范者。
祝愿广大市民、全院干警及家属端午安康,阖家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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