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29日夏天,这天上海的温度高至33℃,所有人都被烤得烦躁,如果有一点火星就能引发爆炸。下午5点时,很多人都准备生火做饭,可突然间街外人头攒动,人群中间传来女人的叫骂声还有摔脸盆的声音,一个40岁的中年妇女边摔脸盘还边骂:“侬眼乌珠瞎脱啦!”这个女人是谁,为何当街骂人,旁边看热闹的人只能接着看,才把事情弄清楚。

站在大街上骂人的妇女吴某娣是上海织袜十三厂的工人,今天刚从不远的地方搬到闸北区天通庵路,她的弟弟、弟媳都过来帮忙,她这才能赶到天黑前搬完家。5点时,她带着8岁的女儿出门,路过邱某家,女儿突然“哎呦!”地一声叫起来。

吴某娣听到声音关心地问女儿怎么样了,女儿指着脚边几滴水珠说:“妈妈有人弄湿了我的脚!”吴某娣看到女儿娇嫩的腿边被打湿一小块,原本因为搬家还满面春风的脸突然变得阴沉无比,看起来将迎来一场雷阵雨……

吴某娣看向旁边的邱某,刚刚泼到女儿的人就是她,邱某看天气还早,用脸盆打了一盆热水洗头,洗完头之后就顺手将废水泼在街边。90年代的人生活习惯都这样,都是把废水泼到户外,有时候也会泼到陌生人,如果遇到脾气好的人,骂上两句也就算了,如果遇到脾气不好的人,就会像吴某娣一样不依不饶。

邱某因为洗完头,头发挡住视线,没看清楚周围有没有人,就把洗头水泼到外面,不小心打湿吴某娣的女儿,吴某娣将女儿看得金贵无比,自然不会放过邱某,更何况她们之前还因为一点小事结过仇,吴某娣一直没有把往事忘记,这不得借题发挥一下?

吴某娣叉着腰站到邱某身边,冲她破口大骂,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看到有人吵架都站住脚跟不走,邱某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被大家注视得不知所措,可吴某娣越骂越上瘾,仿佛是上海大戏院的女明星,人们都来看她上演好戏。

吴某娣的声音传到家里,弟媳崔某和陈某凑在一起咬耳朵:“你听,外面好像是大姑姐的声音!”“那洪亮的大嗓门是她没错,听起来是在骂人,要不要去帮帮她?”崔某和陈某互看一眼,觉得自家人不能被别人欺负,像火箭一样跑到外面,挤开人群与吴某娣站在一起。

吴某娣看身边多了两个帮手,脸上的表情变得神气起来,一个眼神下去三个女人就上演了一出震惊上海的“5·29流氓案”,吴某娣想让邱某在男男女女面前丢脸,将邱某从家里拖到大街上,上手去剥邱某的衣服。邱某出自女人的本能双手死死挡在胸前,崔某和陈某见状绕到她身后,邱某忙着对付吴某娣根本没多余的手阻挡她们,只能仍由她们站在背后。

崔某和陈某来到邱某身后,找准时机钳住邱某的手,邱某两只手被人控制住变得惊恐不已,身体像泥鳅一样拱来拱去,想从牵制中逃脱,可是吴某娣向她走来,快速将她的上衣掀起,使邱某的隐私部位展露无遗。

吴某娣的行为让围观群众目瞪口呆,他们以前见过女人在大街上胡扯头发的,却没见过有人暴露别人隐私,他们都看不下去,有的人走过去劝吴某娣算了,有的人去解救邱某。在群众的帮忙下事情慢慢平息下来,可吴某娣的弟弟吴某祥这时买菜回来,看到吴某娣跟邱某闹矛盾,啥话也没说就火上浇油,让邱某暴露得更多,这下就算神仙想救场也来不及了。

邱某事被上百名围观群众看到,内心受到极大伤害,身为一个女人,她不愿自己的清白就这么毁了,带着红肿的眼睛去到警局报警。晚上8点,警察接到报警来到吴家,吴家此时还不知道警察朝他家赶来,他们还为下午的事举办“庆功宴”,大家都喝了不少的小酒。

警察来到吴家门口,听到里面传来杯觥交错和欢声笑语的声音,他们走了进去,吴家还没意识事情的严重性,当警察要求他们去局里走一趟,他们以为是小事,可是等法律的宣判下来,吴家的四个人都死死低下头忏悔,吴某娣更是泪洒法庭,哭着说:“我后悔极了,真是害人害己,现在弄得我们家破人亡。”

吴某娣等四人当街凌辱邱某的事搞得1300多万上海市民都在关注,在那时已经算头条新闻,大家都非常气愤,写信打电话让法院严惩他们,6月25日开庭日,早上8点,有800多人冒雨前来旁听,门外更是挤了不少热心群众,大家都想第一时间知道四人是怎么判的。

审理一直到下午5点半结束,吴某娣四人被判流氓罪,吴某娣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陈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崔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虽然这件事是吴某娣惹出的,但吴永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且性质最恶劣,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

吴某娣一案在当时非常严重,让很多年轻人都谨言慎行,生怕自己惹上流氓罪,千禧年之后出生的人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流氓罪,因为此罪在1997年被删除,分解成强制猥亵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做任何人被水泼湿都会不好受,但成年人应该懂得用正确的方式处理矛盾,能动嘴的坚决不动手,去警察局报警,或者找律师起诉,都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何必把小事闹成大事,最终无法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