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文学的人在看到有关明清两代书籍之时,经常会看到一些有关知县、知州、知府等名词。

这是独属于明清两代的官僚体系,最高的行政单位则为知府

在明清两代,这些个官职到底是做什么的,又相当于是现在的什么职位呢?

实际上,“知府”这一官职是由“知”和“府”两个词结合而来的。府是古代一种介于省、县之间的一种行政机构。

而“知府”就是“权知府事”的意思,也就是这一行政机构中的最高行政长官,在清朝属从四品官职,相当于我国现在的市委书记。

知府在隋以前又有一名,为太守。这是在隋之前对于相同行政阶位的称呼,同样也是掌一府之事。

这类官职我们可以在《三国演义》中也经常见到。书中十八路诸侯讨伐乱贼董卓的一回之中,可以看到各路人马之中各郡太守出现的极多。

但至隋初之时,存州废郡,太守已经不再是正式官职了,而是以州刺史这样的官名代称。

后到北宋期间,太守以及州刺史等官名又改为府尹一名,任文臣上任,专掌一府之事。如著名的包青天包拯就是开封府的府尹,”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词就是这样记的:

“老夫姓包名拯,字希文......官拜龙图阁待制,正授南衙开封府尹之职。”

但是在宋朝时期,实际上就有关于知府的称谓了。

崇宁三年(1104)年之时,一代权臣蔡京就有上奏:

“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

这时候就已经是正式设立州府级的地方长官为“知府事”了,只不过是没有正式命名而已。

一直到明朝,才有了正式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但实际上“太守”、“府尹”以及“州刺史”等名也一直都没有自封建王朝消失,一直到1912年清朝灭亡,这样的称谓才正式从中国人的耳边淡去。

至于清朝年间,“府尹”这一名称也是正式的正三品官职,比知府的官阶还高,但是其所管辖的事宜与知府是没有任何不同的。

之所以说其官阶要比知府高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只有奉天府以及顺天府的知府才称府尹罢了。

这两个地方,一个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是国都,另一个则是陪都,其地位自然要特殊一点。

而另一种普通的知府,官阶为从四品。这是乾隆帝在乾隆十八年(1751)年定下的,在乾隆帝之前,知府的官阶一直都为正四品。

而虽说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但实际上在古代知府的权力可比现在的市委书记要大一些。

他们属于朝廷外放官阶,处理的事务皆为地方事务。负责安抚教化当地的百姓,维护所在辖区内的治安,有着统辖府内各州县,以及稽查的大权。

当然另一方面,他们也要接受中央朝廷所摊派下来的事务,并征缴赋税,亦或者是征劳役等等,都是知府所需要管辖的事情,繁杂不已。

因此朝廷也会另设同知、通判等官职,帮助知府处理事务,而另一方面也有着监管之意,防止知府做大,成为“土皇帝”。

毕竟在历史上,自拥一郡之地起兵的太守也不少见。

清朝流传着一句俗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那么,清朝官员的工资到底如何,当三年清知府,真能赚到十万两银子吗?

从各大影视剧中可以看到,清朝的官职可是非常受欢迎的,不管有钱还是没钱的人都想要当官。有志向的人通过科考实现理想,实力不足以支撑梦想却很有钱的人,做法更是简直粗暴,直接用钱搞定,也就是所谓的“捐官”。晚清时期,光是在恭亲王手中所赚的“捐官钱”,就快超过国库一年的正经收入了。

其实,俗语当中的“清知府”并不是指在清朝年间当知府,而是指某位官员的道德素质高,在为官期间清正廉洁。不过,即使是清官,只要当上三年官,都可以捞到十万两白银,像和珅那样的超级贪官,三年所赚的银子,岂不是比国库还多百倍?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得搞清楚,清朝时期的十万文银到底是什么概念。大家看影视剧时,经常会看到某人到茶馆消费,在喝完茶以后顺手丢下几两银子离开的场景,遇到夸张一些的影视剧,更是动不动就掏出几百上千两银子。影视剧看多了,搞得很多人都产生了一种错觉——古代的银子和石头一样便宜。

事实上,银子是古代上层人物才用得起的,普通人家一年到头连一两银子都拿不出来,在平时,普通百姓手里拿得出来的只有铜钱。再者,市面上的小额交易也用铜钱。前几年网络上非常流行穿越,如果有谁真的穿越到清朝,像影视剧里面的土豪一样,买个早餐还丢出银子,非得被店家当成大老板不可。

银子在古代的价值到底有多高呢?咱们以百姓生活最需要的大米为例,从康熙到乾隆年间的米价大概是十文钱一升,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五十米斤大米。按照现在的米价,购买一百五十斤大米大约需要花费四百五十元到五百元之间。也就是说,清朝前期一两银子的价值约等于如今四百五十元人民币。

到了晚清时期,天下局势动荡,物价不再稳定,不过,平均算起来一两银子还是可以买到一百斤左右的大米。折合起来,晚清时期的一两银子大概等于现代的三百元人民币。

要知道,清朝官员的工资实在低得可怜,一品官员的俸禄不过才一百八十两而已,知县的俸禄最多只有四五十两。更重要的是,这四五十两并不是知县能拿到手的工资,而是给整个衙门的。

知县拿到这份工资以后,还得去聘用书吏、衙役、师爷和打杂的下人等等。除去这些人的工资以后,剩下的才是知县的。

据史料记载,清朝知县真正到手的工资不过才三两银子左右。

清朝前期的三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一千多块人民币,晚清的三两折合成人民币连一千块都不到,如果只靠一份工资过日子,还真没有盼头。

既然官员的工资还不够他们一个月的酒钱,那俗语又是怎么来的呢?其实,从明朝到清朝的官员,真正过得那么惨的,也就只有海瑞一人而已。

海瑞家里所吃的菜都是自家老母亲种的,炒菜最多放一点点油,所以,当人们知道他为了给老母亲过生日买肉时,简直惊呆了。那么,清知府的三年收入过千万,难道是吹出来的?

在现代的很多企业中,老板为了节省成本,把工人的基本工资设置到最低点,再往其他项目中补齐工人该得到的工资。大家可别以为这种方式是现代老板想出来的,才不是呢,这些招数早被清朝皇帝们用过了。

雍正时期,皇帝为了解决贪污问题,在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养廉银”。所谓的“养廉银”正是雍正设立的奖惩制度,只要你乖乖当官,记住并奉行自己的职责,皇帝就会给你发奖金。

不得不说,雍正还真是大方,一个官员的养廉银往往是正常收入的几十倍。抛开大官不说,光是一个知县的养廉银就高达上千两,有了这笔银子,知县还愁养不活家人吗?

当然,皇帝的政策再好,管得再严,是没法管天下全部官员的,在没有设立“养廉银”以前,火耗就是官员们最大的经济来源。所谓的火耗,是指朝廷征收税务时官员们所剥削下来的财物。

打个比方,一个百姓一年如果需要上缴五两银子,负责查验银子的官员就会说银子的成色不行,如果交的是粮食,官员同样会说粮食质量不行。总之,只要你没有给足好处,不管你上缴的是什么,官家都会以各种理由拒收。

在古代,没有按时缴纳税务可是犯法的,普通百姓根本不敢和朝廷对着干,只能想尽办法完成任务。当老百姓上缴的银子或者粮食被定性为质量不过关,被官家拒收时,百姓们只好另外拿出一部分作为损耗。官员得到这好处以后,只会按正常分量往上报,自己吞下百姓们多给的部分。

清朝最腐败的时候,火耗竟然高达百分之五十,百姓们每交一百斤粮食,就得多交五十斤的“孝敬粮”,否则就过不了关,有了这些火耗,就算工资低也根本不算事。

都说宦海沉浮,身在官场,有的是赚钱的方法,如果养廉银不够养家,火耗也不够养家,总会找到更多出路,比如夏天的冰敬,冬天的炭敬。大家可别傻傻的认为冰敬、炭敬就是献冰献炭,哪有那么容易了事呢?

想要在官场上存活下来,就得遵守官场的所有规矩,包括官场恶习,人际关系也是第一要素。前面所说的冰敬和炭敬,只是下级讨好上级的方式之一。

除此以外,但凡遇到上级过寿,下级官员就得送礼,逢年过节更是“礼”不可废。海瑞正是因为不懂官场规则,不收任何好处,死守着自己的那份工资,这才混到吃不起肉的程度。

看来,所谓的清官,充其量是贪得少一点的官,还没有达到和珅这种程度而已。

当官的整日享受生活,只剩下百姓们苦苦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