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 - 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11号世茂商务广场A幢29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健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02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98%。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02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498%;反对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5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89%%;反对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1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40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20%;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50,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498%;反对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5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8%;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89%;反对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1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关联股东郭健、温迪、苏州戎美集团有限公司(郭健、温迪合计持股100%的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6,800万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1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92%。

郭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温迪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13%。

温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清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92%。

于清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段国庆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3,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03%。

段国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方军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2,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82%%。

方军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4.0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钱晓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3,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

钱晓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0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陆莉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003,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

陆莉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傅扬远、李聿奇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