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精神慰藉和快乐,但是,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会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很多麻烦,如噪音、伤人、污染生活环境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大市民的养犬行为,加强对养犬和涉及犬类经营行为的管理,2021年10月22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11月2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此,玉环市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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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倡议书

养犬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精神慰藉和快乐,但是,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会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很多麻烦,如噪音、伤人、污染生活环境等。

为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玉环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

1.免疫登记,文明养犬。犬只出生满三个月起十五日内或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到免疫接种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重点管理区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

2.遵守公德,规范养犬。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和大型犬,自觉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牌。

3.加强管理,爱护环境。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4.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居民休息时段。自觉为爱犬戴上嘴套。犬只外出时,要使用牵引带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只乘坐公交车。

5.文明劝阻,志愿引导。每位养犬的市民在养犬前,对是否适合养犬做好评估调查。如遇周边邻居强烈反对时,要自觉放弃,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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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玉城街道

城中片:县前社区、西溪社区、县东社区、东门社区、南门社区、玉潭社区、石井社区、垟青社区、西门社区、双港社区、三潭村、南山村、北山村、环峰村、玉兴村。

城南片:解放塘社区、城南社区、小水埠村、后蛟村、上段村、前塘垟村、后塘垟村、环城村、三水村、环礁村、环东村、渔岙村、章家村、塘里村。

坎门街道

红旗社区、灯塔社区、海城社区、振兴社区、胡沙头社区、后沙社区、海港社区、坎门社区、应东社区、里澳社区、东沙社区、渝汇社区、海都社区。

大麦屿街道

大麦屿社区、铁龙头社区、双峰社区、刘园社区、龙山社区、庆澜社区、新园村、岗仔头村。

楚门镇

湖滨社区、南浦社区、北渚社区、三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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