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临沂宾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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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宾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2022年4月,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临沂宾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9台乘客电梯未经定期检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根据案件移交线索,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沂宾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富贵花园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二期三栋9台乘客电梯提供不出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自2021年9月1日至7日使用的上述乘客电梯未经定期检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的情形,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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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宾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临沂宾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12-12,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房东三。注册地址为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通达路与湖北路交汇东1000米路北。
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机电维修服务(不含特种设备);消防设备管理;清洁、绿化服务;小区设备保养维护;停车管理服务。
据查询,富贵花园小区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通达南路与湖北路八块石路口东800米,物业类型为住宅性质,小区约688户,物业费用为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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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提示提醒
电梯安全关乎生命,未及时检验的电梯会给人们出行带来安全隐患和生命危险。
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电梯台账,在电梯检验到期前1个月主动进行申报;拟停用的电梯,依法依规办理停用手续;同时,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或检测机构做好年度自行检查和配合检验工作。对超期未检的住宅电梯,不能一封了之,应及时掌握使用单位未按要求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的原因,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必要时可报请当地政府或安委办,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以解决,保障居民安全顺利出行。
市场监管局提醒:
电梯使用管理中有制造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多个责任主体,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使用单位,与群众“距离”最近,但往往依赖心理最重,习惯于靠维保检验来保证电梯安全,忽视自身应承担的安全主体责任。“铁拳”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打击使用超期未检电梯列入重点,强化管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各类主体起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为群众营造宜居安心的生活环境。
临沂壹点提醒:
1、在乘坐电梯的时候,可以关注梯内粘贴的维保公示卡,监督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
2、在乘坐电梯的时候,可以关注梯内粘贴的检验合格标识,关注电梯的年检状况,如遇电梯超期未及时年检,可拨打12365热线反馈或者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3、被困电梯后,应当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查找并启动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向外界求救或者拨打电梯应急处置电话求救。
4、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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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轿厢内必须注明的标识
电梯轿厢内必须张贴的标识有哪些,一起往下看。
1.电梯年检合格证;2.管理维修人员的信息;3.电梯警示标志;4.禁止吸烟标志;5.运行检验合格证;6.电梯紧急应急方法;7.电梯安全使用方法。
电梯是高层住宅不可或缺的通行工具,一旦电梯“罢工”或发生故障,不仅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还会威胁到乘梯人的生命安全。电梯除了要经常维保之外,也需要定期检验,安全无小事,时刻要敲响警钟!
来源:临沂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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