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临安法院调解了一起在朋友圈发文辱骂商家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2022年3月,王小姐以3899元的价格在一家婚纱影楼拍摄了婚纱照。王小姐表示,影楼的婚纱照把她“拍胖”了,照片上看起来像有150斤。并且与影楼老板的沟通不畅,王小姐一气之下在微信里骂了老板一顿,还在朋友圈里发布了辱骂影楼的话。影楼认为王小姐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言论,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王小姐删文道歉未果后,影楼诉至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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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介绍道,根据民法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的名誉都进行了保护,如果名誉受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现实中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呢?

1、侮辱行为。主要表现形式为口头、暴力和书面等;

2、诽谤行为。故意或者过失的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付璐律师补充介绍道,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此如果现实中有人侵犯我们的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采取一定的措施弥补过失。

对于每一个在筹备结婚的新娘来说,拍婚纱照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希望照片能记录自己最美好的时候,婚纱照拍的不满意新娘心里有怨气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此时,新娘应该跟影楼老板多多沟通,二人之间是存在着一个合同的,可以通过更好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直接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的言论同样是侵害影楼老板的名誉权的,这样本来有理也闹得无理了。付璐律师在此提示,我们遇到纠纷一定要理智对待,从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沟通维权,切勿因为一时之气从有理变为无理,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