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农业农村部5月1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同意,决定启动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
根据通知,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省级示范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拟评定国家示范社2127家(含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197家),综合考虑各省份农民合作社发展和示范创建情况、发挥农民合作社稳粮扩油作用、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等因素进行名额分配。各地申报国家示范社要兼顾产业分布,对生产经营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农民合作社予以名额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