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蓬安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协作机制,以提级统筹、优化资源、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为抓手,由“室”指导并协调“组”“地”开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工作中面临的力量薄弱、手段不多、合力不强等问题和“人情社会”监督难题,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效能。

前不久,蓬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邓武带队,对原新河乡张湾村(今福德镇兴鑫街社区)进行了专项督查,而就是这次专项督查,发现了该村集体项目出现了问题。

随即,督查组把问题线索记录在册,报经县纪委批准后移交福德镇纪委处置。福德镇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经查,原新河乡张湾村在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道路项目建设通知后,原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和村文书朱某两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项目招标程序,也没有组织村民会议讨论,便直接确定施工方进行建设,且在拨付该项目资金时,两人在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中添加“确定梁某某承包修建”的记录。

原新河乡张湾村问题线索的查处,只是蓬安县纪委监委交叉监督检查和“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的一个生动缩影。一年多来,蓬安县纪委监委通过交叉监督检查和“室组地”联动机制,抽调委机关室、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并整合巡察、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督查组,对被督查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生领域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蓬安县纪委监委共抽调97人次组建21个交叉监督检查组,检查单位156个,发现并反馈督促整改问题2014个,处置问题线索1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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