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01
婺城区长湖出口段河道生态治理及排涝泵闸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婺城区长湖出口段河道生态治理及排涝泵闸工程项目,拟征收乾西乡栅川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361公顷(24.5415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乾西乡栅川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36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金(婺)征2022第3号
01
建武高速白龙桥镇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建德至武义高速公路婺城段项目建设需要,需征白龙桥镇白沙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4.0577公顷,其中耕地3.2312公顷,园地0.1614公顷,林地0.1227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0.0398公顷,住宅用地0.311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151公顷,其他土地(空闲地)0.1757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古方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7.4704公顷,其中耕地6.9745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140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700公顷,其他土地0.0119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桃源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3.4950公顷,其中耕地3.3235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76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839公顷,其他土地/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下杨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11.1880公顷,其中耕地10.7648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610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2461公顷,其他土地0.3300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下窑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11.4715公顷,其中耕地4.1403公顷,园地3.5922公顷,林地1.4797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381公顷,住宅用地0.40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6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2199公顷,其他土地0.3300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新周家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2.3304公顷,其中耕地2.1267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57公顷,住宅用地0.02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930公顷,其他土地/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择住邻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3.6250公顷,其中耕地0.2841公顷,园地3.1716公顷,林地0.1309公顷,草地0.008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0239公顷,其他土地0.0061公顷。
需征白龙桥镇郑岗山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25.1955公顷,其中耕地(旱地)21.7962公顷,园地0.1597公顷,林地1.4682公顷,草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7162公顷,住宅用地0.10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0.4664公顷,其他土地0.4794公顷。
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02
建武高速琅琊镇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建德至武义高速公路婺城段项目建设需要,需征琅琊镇后金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1638公顷,其中农用地0.1638公顷:含耕地/公顷。水田/公顷,旱地/公顷,园地/公顷,坑塘水面/公顷,林地0.1638公顷,草地/公顷,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特殊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公顷,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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