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电动车交通乱象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22日起
泰州市交警部门
和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
开展电动车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从源头上遏制超标电动车、
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违法销售行为
5月22日上午
市交警支队民警
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来到了青年北路
抽查了沿街部分的电动车售卖店
部分商家混淆概念
误导市民购买了电动摩托车
导致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
“店家有没有告诉你,电动摩托车需要上摩托车牌照,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才能上路骑行……”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武建华上前询问一位正在买车的大妈。
“没人告诉我这些,我只晓得买辆电动车,跑得快、跑得远就行,哪分得清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大妈说
还有一些商家
没有主动告知顾客
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将电动摩托车当做电动自行车销售
在某电动车售卖店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电动车合格证信息与店内销售的
电动车车型不一致
部分不能载人载物的电动自行车
被改成能载人载物的电动自行车
上路骑行危险性很大
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一、没有正确标注所销售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车辆类型;
二、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所属的类型,是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三、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情形。
即日起
我市还将启动多批次的
全市电动二轮车道路整治行动
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上路行驶的无牌(假牌、套牌)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以及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切记要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在购车15日内办理车辆登记上牌。购买了电动摩托车的车主上路前,则必须申请办理摩托车号牌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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