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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的韩先生遇到了一件难事,韩先生的母亲去世了,其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屋,韩先生一共有兄弟二人,弟弟前几年由于脑出血住院,出院后一直半身不遂需要人照顾,这几年弟媳妇身体也不好,韩先生想把母亲的房子卖了给弟弟请个护工照顾。韩先生到法院咨询,法院派出工作人员上韩先生家里和其弟弟沟通,发现韩先生的弟弟已经不具有正常交流的能力。

法院表示,这种情况没有办法走继承程序,需要先走司法鉴定程序,再为其弟弟指定监护人。韩先生表示不能理解,本来这个房子本来就是想卖了给弟弟请护工,但是由于弟弟这种情况不能直接卖房子,所以要由韩先生继承,这样还需要走司法程序,这不是为难人吗?

韩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这涉及到民法上的一个制度,即监护人制度。

法院讲堂

我国民法典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四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韩先生的弟弟为成年人,但是由于他的精神状况,不能直接参与到民事诉讼活动中。

法院判决

法院在向韩先生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后,韩先生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法院委托医学司法鉴定机关对韩先生弟弟的行为能力情况做了鉴定,法院开庭后,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并直接指定其爱人为其监护人,由其爱人代替他参加民事诉讼,完成了继承程序。

小贴士

申请人民法院认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做如下准备:

一、由被申请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其中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在立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主要是指本人的近亲属、债权债务人等,或者和被申请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以及朋友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的人,具体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做出判断。

二、申请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申请认定无民事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应该准备正规的申请书,要求书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自然信息情况,以及申请的原因和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法院要求的模板书写。

三、要求提供被申请人最后一次病历

因为被申请人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往往需要医学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医学机构首先通过医学病历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能力进行评估,如果材料不完善可能会通知申请人做一些医学检查。

四、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无论是申请人还是最终被指定的监护人一定是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时则需要证明二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是户籍证明、单位的档案、社区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