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限价”、杜绝“租金贷”、整治“甲醛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孔海丽 北京报道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信息显示,《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在近日通过审议并正式公布,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这份《条例》对人们关心的诸多租房领域都有明确规定,如首次落实租金调控机制。
《条例》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如果出租人拒不执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为杜绝长租公寓“租金贷”乱象,《条例》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针对“甲醛房”问题,《条例》防患于未然,明确规定出租房屋需要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并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如果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指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信息查询和核验等服务,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人力和社会保障、金融监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互联互通等共享机制。
(作者:孔海丽 编辑:张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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