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拆迁不成,遭暴力强拆,一女砍杀七名暴力强拆人员致一死六伤
河北保定,老刘不同意拆迁方案,因此一直拒绝在合同上签字,拆迁公司的负责人贾某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人到老刘的家中对其辱骂、骚扰、殴打,还指挥他人焚烧了老刘家里的木质大门,并砸烂他家的窗户。
老刘的女儿刘女士离异后,一直跟父母居住在一起,每天面对各种骚扰,她也深受其害,便决定带着父母到城里居住的女儿家躲避一段时间,可是拆迁公司的这伙人就像苍蝇一样,紧随其后就找到了老刘在城里暂住的地方。
案发当日,贾某带着六七个人在楼道里大声辱骂,并叫喊着让老刘和他的女儿把房门打开,外面的几个人叫喊一会儿,见屋里的人无动于衷,便开始打砸房门,把刘女士一家人吓的赶紧把房门反锁。
据刘女士回忆,当时屋里除了自己的父母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她赶紧拿起电话,向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两个弟弟求救,没过多久,她的两个弟弟,其中一个带着镐把另一个带着菜刀,前来解救自己的父母,姐姐和两个孩子。
两个弟弟来到现场后,与拆迁公司的六七个人发生了激烈争吵,在屋里不明情况的父母急得直跳脚,刘女士也担心两个弟弟的安危,随着楼道里的争吵声越来越大,她害怕弟弟寡不敌众受到对方的伤害。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她鼓起勇气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迅速冲出房门,对着贾某等人一顿乱砍,手无寸铁的贾某瞬间被砍倒在地,其他几个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贾某因颈部动脉被砍断抢救无效后死亡,刘女士因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逮捕。在法庭上,刘女士认为是拆迁公司贾某一伙人逼迫她家强拆,未同意后,就各种无理取闹,逼得一家人走投无路,进城居住后又追到城里对其进行各种骚扰,案发时担心自己的两个弟弟吃亏,本来想把这伙人吓走,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咋判的?
法庭审理后认为,刘女士在主观上明知到持刀乱砍的行为,会导致他人的重伤或者是死亡,但是却放任这一危害后果的发生,最终导致6人受伤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她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就本案而言,贾某一伙人使用非法暴力手段欲达到拆迁的目的,他们多次上门威胁、恐吓、辱骂,侵犯了刘女士一家人的人身权和住宅权,刘女士在面对贾某等人的不法侵害时,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一审法院虽然认定了刘女士的正当防卫性,不过,刘女士的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后果,属于防卫过当,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综上,一审法院判处刘女士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25万余元,刘女士不服,遂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则认为,在面对六七个男人围攻自己的家庭和两个弟弟时,一个柔弱的女子肯定会感到十分担心和害怕,在不了解外面真实发生什么的情况下,为了营救自己的弟弟,而拿着菜刀想把对方吓退。一个女性面对六七个恶狠狠的男人,精神一定是处于高度紧张状态,难以做出合理性的判断。
如果按照事后的角度,要求刘女士在那个紧张时刻做出合理的举动,显然不合乎情理。最后,二审法院改判,刘女士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刑期由8年变更为5年,赔偿金额不变。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