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铺是成都文化的代表,也是成都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

在《那间街角的茶铺》中,著名历史学家、微观史和新文化史研究的代表性人物王笛对成都茶铺展开了探索。他以1900—1950年的成都茶铺为中心,运用田野调查、官方档案和小说诗歌等资料,以微观史学的研究取向和深描的文学写作手法,生动展示了成都茶铺的日常生活、大众文化以及在那个公共空间中呈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他跳出学院派的历史讨论和分析的模式,既保持了字字有依据的历史写作传统,又把茶铺这个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描绘得栩栩如生。

本文节选自《那间街角的茶铺》,探寻清代成都茶馆中神秘的袍哥社会。

袍哥的“公口” 和“码头”

在清代的成都乃至整个四川的茶铺里面,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个神秘的人群,他们的举止和语言似乎和其他茶客不一样,比如说我们可以听到奇怪的语言,经常在喝茶的时候吟诗。有的时候并不说话,只是把茶碗在桌上移来移去……

这当然引起了其他茶客的好奇,尽管人们不会去问他们是何人,来自何方,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人属于那个神秘的叫“袍哥”的秘密会社。

所谓“袍哥”,就是四川的哥老会。社会动乱给了秘密社会扩大势力和影响的极好的机会。辛亥革命后,他们在地方政治中发挥作用日渐递增。

在清代,中央和地方都禁止袍哥活动,但在成都地区、特别是成都附近的小场镇,袍哥控制了地方社会,经常以开办茶铺、酒馆、旅店作为其活动的“公口”,也称为“码头”,这些地方亦成为地方社区非官方的权力中心,这些组织也从事各种非法的活动。

袍哥分职业和半职业两类。前者依靠袍哥组织为生,其收入来自受礼、捐款、红白喜事等活动,职业袍哥在介入土地买卖、店铺转手或其他活动时也收取手续费,一些则靠经营赌博或烟馆获利。

半职业袍哥则来自除理发匠外的其他各行各业,他们也合伙经营茶馆、戏园以及饭馆等,一般店主都以加入袍哥为护符,以避免地痞流氓的敲诈。

茶铺就是个小社会

为什么袍哥排除理发匠的加入呢?1997年6月我在悦来茶馆采访评书表演艺术家周少稷老先生,他告诉我,在清以前并无理发这一职业,这一职业在清初出现是由于清政府下削发令后,剃头匠将削发诏书挂在剃头挑子上,人们于是称其为“待(带)诏”。由于这种特殊的背景,反满清的袍哥视剃头匠为清廷走卒而将其排斥在外。在李劼人的《大波》里,剃头匠亦称“待诏”,可以算是这个说法的一个旁证吧。

袍哥有“清水”和“浑水”之分。所谓“清水”袍哥是指那些有比较严密的纪律,不从事打家劫舍的活动,以“反清复明”作为其政治目的,能够维护地方治安和主持正义。而“浑水”袍哥则是没有正经职业,靠玩袍哥为生,横行乡里,经常作奸犯科的地方痞子。无论是清水或是浑水,他们都有自己的茶铺作为他们活动的中心。

袍哥在茶馆或其他地方建立公口,各公口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其视某地段为自己的“码头” ,并承担维持那一地区公共安定、化解冲突以及保护经济利益等职责。

袍哥话

袍哥被称为“秘密社会”,其实他们的行为方式非常高调,经常街头聚众,出入于茶铺,有些茶铺其实就是他们的码头。

袍哥势力为地方所认可,袍哥成员也以地方有头面人物自居,但也并不是说他们不会受到挑战,甚至挑战的对象也是他们始料不及的。

1907年《通俗画报》便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卖东西的小孩拉着一个自称是袍哥“大爷”的汉子不放,说他讲好了价钱又反悔不买,感到有失颜面的汉子发怒威胁道,要把小孩送警察局,引起许多人围观。

王笛《那间街角的茶铺》

争执当中,那汉子不小心碰翻临近货摊上的两瓶油,那摊主扭住那汉子要求赔偿。旁观者讥笑这正是应了“袍哥倒油”这句黑话,其意思是做错事而被迫服软道歉。

虽然地方政府禁止袍哥活动,但他们在像茶馆、烟馆、饭馆以及剧院等公共场所都很活跃。在清末《四川通省警察章程》便制定了有关条款:

查烟、茶、酒馆及会场人众处所,如有三五成群、气象凶恶、行止张皇、衣服奇怪者,巡兵即须尾随其后,听其言论迹其所至,如有烧香结盟端倪,即凛知本管官事先防范,待时掩捕。

这里描述了袍哥的行为、衣着、表情等等,以便辨认他们的身份,随时逮捕。

严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使袍哥产生出一套独特的规则和行为方式,这对其生存和发展都至关重要。例如袍哥创造了他们自己的黑话,傅崇矩在他1910年出版的《成都通览》中的《成都之袍哥话》一栏,便收集了许多这类语言。下面举一些例子:

不苏气:对不住朋友;

下去:罚跪;

水涨了:犯事,有人追捕;

水紧得很:事急;

把他毛了:把他杀了;

摸庄:谋杀;

那里有个蜂子,口衔一枝花:行人带有财物;

整得住:能办事;

整不住:不能办事;

落马:党羽死亡;

不拉稀:有担当;

拉稀:不能担当;

打滚龙:流落;

有几只肥母鸡:有几锭银;

提烘笼:军师;

走水了:计策暴露;

扎起:与人帮忙;

光棍:不怕事;

叫梁子:报仇;

倒油:与人赔礼;

裁了:杀了;

依苗苗草:一;

耳子草:二;

散钱花:三;

狮子头:四;

乌供养:五;

留支皮:六;

凄凉网:七;

巴地虎:八;

舅普子:九;

柿子圆:十;

傅崇矩最后说:“彼等话语甚多,书不胜书”。还告诫道,听到有人说这些黑话,“即宜远避,以免中害”。就是说要远离他们,免得招惹到麻烦。

“茶哨”

袍哥的活动中心称为“公口”或者“码头”。“公口”几乎在每条街道出现,其成员耀武扬威地持刀枪进出。许多居民在门上贴一张红条,上书其所在公口的名称,这样就可以避免被骚扰。

袍哥利用茶铺开展各种活动,在中元节、团圆会、关帝会都有庆祝活动。此外,公口每三天召集成员开会议事,由于提供免费茶水,所以参加者踊跃,此活动称为“茶哨”。

茶铺亦是袍哥最便于联络的地点。在茶铺里,人们经常可见一些客人举止神秘,他们多半与袍哥有关。

如果一个袍哥犯事在逃,到省城后即先到他要联络的茶铺,找一个空桌,在右边坐下,茶端上后,但并不急于喝,而是揭开茶盖放在茶托上,不发一语。

堂倌从其举止便知其中文章,会假装不经意地问:“远道来?” 当密语交接上后,来人便亮出自己的公口和姓名,老板便立刻遣人请公口管事,管事“则向来人提若干问题,其回答必须非常准确”。

他们联络最常用的方式是摆“茶碗阵”,这实际是一种密语,外人不知其意。

例如,管事出来见客时,把自己的茶碗正对来客的茶碗,这称为“仁义阵”或“双龙阵”,其对应的诗云:

双龙戏水喜洋洋,

好比韩信访张良。

今日兄弟来相会,

先饮此茶作商量。

如果一个袍哥去另一公口来求助,他将摆一个“单鞭阵”,即一个茶碗对一个茶壶的嘴。如果主人同意相助,便饮下那碗茶;若拒绝,则将茶泼在地上。

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挑战,便将一个茶壶嘴对三个一线排开的茶碗,此谓“争斗茶” 。若对方接受挑战,便将三碗茶喝光;若拒绝,则只喝中间一碗。

“茶碗阵”反映了这个秘密社会组织所发展的独特的政治文化,对一个旁观者来说,两位袍哥是在表演一种独特的仪式,这种表演成为茶馆文化的一部分。

他们神秘的举动不同于其他人,会引起一般人的好奇。而且,他们令人迷惑的行为也是其生存和挑战地方权力的一种方法。

秘密社会的发展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他们自身成功的能力,二是使他们成功的社会和政治环境。在他们长时期同当局进行斗争中,创造了各种方法来应对官方的镇压。

王笛《那间街角的茶铺》

他们有非凡的适应能力,并且能在恶劣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中发展,甚至还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成员。当普通的人们感到无助时,秘密社会提供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正是由于这样的功能挑战了官方的权力,所以地方政府竭力控制秘密社会,但是却收效甚微。

虽然清政府和民国政府都禁止他们的活动,但在辛亥革命爆发后的短暂时期,秘密社会一度公开化。尽管政府的控制和打击,他们的势力继续扩大。

“吃讲茶”

袍哥还经常在茶铺中间进行“吃讲茶”的活动。茶铺不仅具有经济、文化功能,而且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所谓“吃讲茶”,就是过去形成的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民众间的冲突一般不到官府解决,而是去茶馆调解。

美国历史学家黄宗智(Philip Huang)在研究清代民事诉讼的时候指出,清代民事诉讼,一般首先是对涉讼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我想指出的是,实际在这个阶段之前,还有一个更为基础的过程——社会调解,许多纠纷在诉讼之前便已经过社会调解而化解,而这个社会调解便是在茶铺进行的,称为“茶馆讲理”或“吃讲茶”。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把茶馆看作一个“半民事法庭”。

茶铺讲理

茶馆讲理一般是双方邀请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或在地方有影响的人物做裁判,所以人们说这便是过去成都为何真正的斗殴少有发生的主要原因,虽然这种说法也许有些夸张。

不过,在茶铺里解决的争端通常是市民日常生活和生意上的小冲突,如吵架、债务、财产争执,以及没有涉及命案的暴力殴斗等;否则,事情就要交给衙门处理。

因为各种纠纷时有发生,所以一些人,特别是当地有权有势的秘密社会首领,成为经常的茶馆调解人。沙汀在其短篇小说《在其香居茶馆里》,描写了这样一个调解人:“新老爷是前清科举时代最末一科的秀才,当过十年哥老会的头目,八年前才退休的。他已经很少过问镇上的事情了。但是他的意见还同团总时代一样。”

可以看出,那些有科举功名者、在地方保甲团练中任过职者或对地方公益事业积极或有贡献者,都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而袍哥的头面人物,更是这种活动的常客。至于那些大家族的族长、地方社团的头面人物以及大商号的老板掌柜等,也经常是茶馆讲理的座上宾。

李劼人对茶铺讲理的批评

据传教士戴维森和梅益盛的观察,“一旦纠纷发生,人们即往茶铺讲理,众人边喝边聆听陈诉,许多愤恨也随之消弭,最后由错方付茶钱。”

从各种资料中,我们知道茶馆讲理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在《暴风雨前》里,李劼人以讥讽的语调描述了成都茶馆讲理的情景:

假使你与人有了口角是非,必要分个曲直,争个面子,而又不喜欢打官司,或是作为打官司的初步,那你尽可邀约些人,自然如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你的对方自然也一样的……相约到茶铺来。如其有一方势力大点,一方势力弱点,这理很好评,也很好解决,大家声势汹汹地吵一阵,由所谓中间人两面敷衍一阵,再把势弱的一方说一阵,就算他们理输了,也用不着赔礼道歉,只将两方几桌或几十桌的茶钱一并开销了事。

但是,如果双方都有错,那双方就有责任分摊茶钱。因此,民间有这样一句谚语:

一张桌子四支脚,

说得脱来走得脱。

即是说如果你有道理,不用付茶钱便可走路。

解决争端有时可能酿成斗殴及伤亡,茶铺也因此遭殃。当此不幸发生,街首和保正将出面处理,参与打斗者将赔偿茶铺损失。按李劼人的描述,“这于是堂倌便忙了,架在楼上的破板凳,也赶快偷搬下来了,藏在柜房桶里的陈年破茶碗,也赶快偷拿出来了,如数照赔。”

李劼人对此嘲弄道,由于这个原因,许多茶铺很高兴常有人来评理。其实,虽然茶铺老板欢迎人们讲理,这样可以赚不少茶钱,但他们还是害怕引起暴力冲突,因为这种事件不但吓跑了顾客,还可能使茶铺无法营业,财产损失更难完全弥补。因此李劼人对茶铺欢迎“吃讲茶”的理由未免太牵强,作为一个新知识分子,他对这个活动显然是持批判态度的。

从清末成都建立警察起,在茶铺“吃讲茶”便被禁止,对此李劼人曾讽刺道:“这就是首任警察局总办周善培这人最初与人以不方便,而最初被骂为周秃子的第一件事”。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实李劼人所说是实,但当地一家报纸的一条新闻就明确指出,民国初期,警察禁止人们在茶铺内解决争端后,茶社业公会就要求警察明示“吃讲茶”和“聊天”之间的区别,否则两者意思的混淆将危及茶铺的生意。

“吃讲茶”的确给茶铺带来不少顾客,禁止这项活动当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茶铺生意。实际上这些现象从未在茶铺消失,人们经常无视政府规定而照常进行茶铺讲理活动。

“民事法庭”

遇到争端,居民们大多喜欢选择茶馆讲理,而不是到地方衙门告状,这一情况不仅表明人们不信任那些贪官和“糊涂官”,而且也可以反映出地方非官方力量的扩张。

当然,这样的民间调停活动在早期近代和近代中国的其他地方也能找到,并且已经成为社会自治的一个重要部分。社会的许多领域中政府权威的缺乏,为当地精英留下了巨大的权力真空,其活动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

茶馆讲理被人们接受的原因之一,是在一个公共场所处理争端,实际上在公众眼睛的密切注意之下,使判决者或调解者必须尽量按“公平”行事,否则,民众的舆论会对调解人的声誉不利,这也就是“吃讲茶”成为社会调解的同义词的由来。

另外,即使调解不成功,暴力也不是那么容易发生,一般人们在这样的公共场合还是尽量保持理性。而且万一斗殴发生,有众人的劝解,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们还应该看到,社会调解不仅仅是帮助人们解决争端、处理矛盾,这种活动还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因为它表明,在中国社会非官方力量始终存在,并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虽然这种非官方力量从来没有发展到与官方对立或直接挑战的地步,但是它的存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都使官方的“司法权”在社会的基层被分化。

人们把自己的公平、正义和命运尽量掌握在自己手中,至少是自己认可的人的手中。如果我们认真考察这种活动的存在及其存在的环境,我们便不得不惊叹其韧性和社会的深厚土壤。

许多事物在政治经济的变迁中,在专制政权的控制和打击下,在各种思想文化浪潮的冲刷下,都一个一个地消失了,但茶馆讲理却顽强地生存下来。这种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韧性和持续性,是值得我们认真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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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家盈

王笛丨《那间街角的茶铺》丨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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