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阜政办传〔2022〕14号)精神,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太和县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内容及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通过阳光就业网进行用工备案登记。

(二)截至申报之日,连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

(三)个体工商户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单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为准)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搜索“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下载申请表)。

四、受理时间

此项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经办单位及联系电话

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楼就业服务股

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278号

联系人:贾晓路;联系电话:0558-293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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