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等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充分发挥公众环保监督作用,区生态环境分局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非法进行电镀、电解等作业污染环境的;

2、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3、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4、非法倾倒、处置废机油、电镀污泥、皮革污泥、化工废料和其他危险废物的;

5、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6、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的;

7、其他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征集方式

1、举报电话:13828355368

2、举报信箱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党政大院综合楼6楼

3、举报信件收件人: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4、邮政编码:515600

辖区群众如发现或掌握如上违法犯罪行为及事实,请主动向我单位举报,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经核实,如符合《潮州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2022年6月1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编辑部

编 审:王子望

本期编辑: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