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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郑州主城及近郊征地数量较大、频次有明显提升,这表明征地进程和城市建设有加快的趋势。近期,中牟、新郑、新密、港区又有一大批征地公告出炉,涉及18乡镇(街道)34村(社区),面积合计1501.6545亩,面积不算太大,但分布范围较广,看看有你家吗?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征地详情吧。

航空港区

航空港区此次征收公告涉及地块主要位于三官庙乡、八岗镇、张庄镇、孟庄镇、九龙镇、八千乡6个乡镇(街道)的16个村庄,合计征地面积为1146.7635亩。

△征地村庄统计

△部分征地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二十八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转用并征收中牟县三官庙乡坡刘村集体耕地0.4738公顷,晶店村集体耕地0.95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8公顷,共计1.4503公顷(其中耕地1.4255公顷),作为2021年度第二十八批乡镇建设用地。

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五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中牟县转用并征收八岗镇河头陈村集体耕地4.7665公顷、林地0.5345公顷、其他农用地0.2513公顷,张庄镇宋庄村集体耕地1.8657公顷、园地0.5318公顷、其他农用地0.0652公顷,共计8.0150公顷(其中耕地6.6322公顷),作为中牟县2021年度第五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

根据“一书四方案”,征地总费用为1638.3748万元,其中: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625.1700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社会保障安置。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执行,中牟县每公顷87.3万元,计699.7095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328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00.5625万元。

关于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新郑市转用并征收孟庄镇陡沟村集体耕地0.71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0公顷,征收孟庄镇陡沟村集体建设用地0.6081公顷,共计1.3353公顷(其中耕地0.7122公顷),作为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关于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通告

征收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和面积:八千乡丁庄村4.4154公顷、河南王村4.0456公顷、双楼村0.7418公顷、湾左村0.9675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拆迁安置。

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二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通告

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

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和面积:八岗镇冯村2.4066公顷,九龙镇小李庄村0.9141公顷,三官庙乡岗李村1.4723公顷、皛店村2.5857公顷,张庄镇大老营村0.8841公顷、张庄村2.6263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用工单位安置。

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五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通告

同意转用并征收九龙镇大关庄村集体耕地4.7430公顷、园地9.0817公顷、其他农用地0.3566公顷,张庄镇吕坡村集体耕地18.0506公顷、林地0.4503公顷、园地11.1963公顷、其他农用地0.7124公顷,共计44.5909公顷(其中耕地22.7936公顷),作为2021年度第五十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被征收土地位于九龙镇大关庄村,张庄镇吕坡村。征收土地总面积44.5909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4.5909公顷(耕地22.7936公顷、园地20.2780公顷、林地0.4503公顷、其他农用地1.0690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此外,关于港区的货币化安置问题,根据官方回复显示,“按照近期省、市关于安置房建设和货币化补偿工作部署,航空港实验区正在认真贯彻落实,集中利用3年时间,大力推进安置房建设,采取多元化安置模式,缩短群众安置周期,提高安置效率,确保2024年回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

目前,区直相关部门正在加紧进行安置房建设3年行动计划、闲置房源梳理统计分配和货币化补偿政策研究制定等工作。

中牟县

中牟县此次征收公告涉及地块主要位于大孟镇、郑庵镇、广惠街街道、东风路街道、官渡镇、黄店镇6个乡镇(街道)的6个村庄,合计征地面积为277.4025亩。

△征地村庄统计

△征地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批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大孟镇万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0334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该批次用地共涉及大孟镇万胜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万胜村2宗宅基地。大孟镇已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进行了审批。

中牟县2021年度第十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同意中牟县征收郑庵镇贾庄村、刘巧村,广惠街街道朱博士村集体耕地11.0341公顷、园地0.1206公顷、林地0.2614公顷、其他农用地3.3693公顷、未利用地0.0510公顷,共计14.8364公顷(其中耕地11.0341公顷),作为中牟县2021年度第十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1293.1590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的规定,中牟县人民政府已将该批次社保资金1295.2177万元,存入中牟县财政局社会资金专项账户。用地批准后,中牟县人民政府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3.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不涉及拆迁。

4.就业安置。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小于0.5亩的村组共1个,需安置农业人口692人(其中劳动力412人),征地前主要生活来源为农业生产,中牟县人民政府计划通过发展第三产业安置412人,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中牟县2022年度第一批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中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20年5月收购的一宗国有土地(牟政土(2020)96号),该宗地含有3.5738公顷未利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及开发建设需求,国用未利用地3.5738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

中牟县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官渡镇店李口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027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0.006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同意黄店镇前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016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新郑市

△征地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22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新征地告〔2022〕2号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和面积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三、征地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及方式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

五、安置途径及社会保障

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方式。

新密市

新密市此次征收公告涉及地块主要位于西大街街道、米村镇、青屏街街道、曲梁镇、岳村镇5个乡镇(街道)的12个村庄,合计征地面积为77.4885亩(部分预征收公告地块面积暂未公布)。

△征地村庄统计

△征地村庄位置大致标示(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新密市征收西大街街道等3个街道(镇)开阳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5.1659公顷,作为新密市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1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马庄村。

地块一东至中澳物流园,西至牛岗村四组、十二组集体土地,南至同赢企业总部港,北至岗牛村十三组、马庄村高家组集体土地;

地块二东至岗牛村三组、四组、十三组集体土地,西至岗牛村十二组、十三组集体土地,南至岗牛村十二组集体土地,北至岗牛村十三组集体土地。

新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供应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张湾村、岳村镇园林村,地块一:位于窦沟村四组集体土地以东、窦沟村七组荒坡以南、张湾村四组集体土地以西、以北;地块二:位于窦沟村五组集体土地以南、窦沟村七组荒地以东、仓库以西、张湾村四组集体土地以北;地块三:位于园林村下河组集体土地以东、以北,绿化带以南、郑登快速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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