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1点22分,郑州发布关于120延误救治事件的调查和问责情况通报。不仅对事件进行了一番详细的描述,更是承认了接线员张真颖在工作上的失误。
1. 对急症患者病情判断有误,未及时派车,且言语不当。
2. 能力不足,仅采取回拨的方式,未及时与110联动,采取更加有效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张真颖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开除处理。
除她之外,还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调度班长代文欣、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调度科科长燕重远、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副主任康晓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原学岭四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警告等。
但网友对此番通报却并不满意。
1. 通报中写明,在8分钟通话结束后,接线员张真颖回拨彭同学电话11次,无人接听。
但在6.4日,极目新闻曾发表的一篇关于此事件的文章中表示。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彭同学的电话挂断后,急救中心曾给其拨打过9个电话,但没有接通。”
一个11,一个9,到底是怎么回事?
2、仅被开除,是否惩罚过轻,该承担刑事责任?
众多网友认为处罚过轻,不少网友主张,张真颖应该对此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仅仅被开除就到此为止。
小编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因为张真颖的工作失误,导致一条如此年轻的生命抱憾离开,实在是令人痛惜。
但是否就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小编找到一篇律师的文章。
他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6条及《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3条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罪规定的“医务人员”一般指卫生技术人员,另外《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并未对120接线员的资质进行明确规定,即其仅是急救中心的普通行政工作人员,不属于医疗救护人员。
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也就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张真颖是如何上岗的?有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
郑州市2014年开始实施郑州市社会医疗急救条例,其中第19条和第22条明确规定。
紧急医疗机构在受理呼叫信息后,应当在一分钟内发出调度命令。
身份不明人员需要救治时,接诊的急救医疗中心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民政部门及时甄别信息。民政部门应当协助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急救伤病员无负担能力的鉴别工作。
作为接线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急救条例,也不怪网友怀疑张真颖是如何上岗的。
小编找到2019年郑州市卫健委公开招聘120调度指挥员的信息,要求是本科毕业,医学相关专业,还需取得相对应的执业证书才能胜任。
可见张真颖的资质是没有问题的,那是否接线员的相关培训没做到位。
有业内人士爆料,接线员的岗位培训质量参差不齐,没有固定的培训课程和规则。
事故已经发生,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离去。我们能做的,只有以此为戒,加强对接线员的相关培训与审核,莫要让救命电话变为“夺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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