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宁德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福建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涉案企业合规抵挡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向全市公开选任第一批专业人员加入宁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主要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

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政府工作部门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被选任确定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或者可以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邀请或受所在单位委派参加第三方组织及其相关工作,其选任管理具体事宜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与其所在单位协商确定。有关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被选任确定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参加第三方组织及其相关工作。

党政和司法机关等单位中具有专门知识的退休人员参加第三方组织及其相关工作的,应当同时符合有关退休人员的管理规定。

二、推荐入选条件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本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二)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四)近三年内无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等情形;

(五)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等情形;

(六)无其他不适宜履职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名额

此次报名方式以相关单位及行业协会推荐为主。相关单位,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行业协会可以推荐合适人选。个人可以以本人名义申请报名。

宁德市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首批入选人数不低于50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可按程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增补。

四、推荐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应当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和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职务的人选可以优先考虑。

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三年。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期满后可以续任。

五、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

(二)获得履职保障,独立发表合规考察意见;

(三)获得表彰奖励;

(四)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组织、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所在单位以及涉案企业,应当为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所需支持和便利条件;

(五)第三方组织及其组成人员可以就涉案企业及其人员对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实施的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等行为向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处理。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客观中立;

(二)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不得利用履职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非法侵占涉案企业、个人的财物;

(四)不得利用履职便利,干扰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二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止。

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1.经签名盖章的《宁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推荐)表》(见附件),需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有签名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材料中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其中申请表一式三份),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宁德市工商业联合会或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政特快专递官网查询的物流信息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宁德市工商业联合会

收件人:叶晶晶

联系电话:0593-2822511

电子邮箱:fjndgsl@163.com

邮寄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号4号楼三楼宁德市工商业联合会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收件人:焦晶晶

联系电话:0593-8920702

电子邮箱:ndjcqyhg@163.com

邮寄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68-1号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宁德市工商业联合会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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