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03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29%。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17名,涉及证券账户数为75户,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1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号),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莱特”)于2021年12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30,176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1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限售期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269,422,300股,2021年12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7,452,476股。期间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566,8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18,019,276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6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48,03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7名,涉及证券账户数为75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金莱特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莱特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金莱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