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梧桐树下V

作者 | Ronald

摘要:河南皓泽电子申报创业板IPO。公司主营业务为微型驱动马达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下降;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腰斩。2020年3月,小米基金、 OPPO关联方深圳欢太科技入股公司。报告期对关联方小米、 OPPO的合计销售收入、合计毛利占总收入、总毛利的比例均超50%。小米基金入股公司后,公司对小米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22年一季度,公司对小米的销售收入、毛利占比分别为40.20%、46.44%。公司预计未来对小米的依赖程度将逐步提高,可能构成重大依赖。但公司认为这种重大依赖“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在2020年对公司分别提出两宗专利侵权之诉,后达成和解,公司支付800万元专利使用费。公司实控人林聪、董事兼研发部副总彭坤曾任职于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劳务派遣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超过50%,2020年、2021年大幅改用劳务外包。主要产品单向开环马达市场需求下降。

河南皓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创业板IPO。公司主营业务为微型驱动马达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向开环马达、双向开环马达、光学防抖马达、闭环马达、光学变焦马达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及周边、智能穿戴等众多领域。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019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现在总股本705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聪先生。

一、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下降;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腰斩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79亿元、5.10亿元、5.11亿元,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0亿元、0.80亿元、0.67亿元。2021年在营收同比略有增长的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6.55%。

2022年一季度,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2303.12万元,同比下降13.93%;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为1164.51万元,同比下降59.24%;综合毛利率26.90%,较2021年全年下降2.89个百分点。

公司解释2022年一季度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一季度手机行业出货量及发行人自身收入基数较高;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自身2021年一季度利润基数较高,发行人自身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后营业成本中的折旧费用增加,同时增加高职级管理、营销、研发人员、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后人员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单向开环马达销售周期较长的产品协商降价。

二、报告期对关联方小米、OPPO的合计销售收入、合计毛利占总收入、总毛利的比例均超50%

2019年10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总股本6000万股。2020年3月,公司实施了IPO申报前的最后一轮增资。深圳市欢太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名投资者以公司投前估值6.6亿元、每股11元向公司认购增发的股份1050万股,其中:欢太科技出资3465万元,认购新股315万股,占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的4.468%,列第7大股东。欢太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广东欧家控股为发行人终端客户OPPO的主要股东。小米长江基金出资2695万元,认购新股245万股,占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的3.475%,列第12大股东。

小米之关联方小米长江基金于2020年3月入股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人小米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7.69万元、2,332.12万元和11,684.65万元,毛利分别为113.14万元、794.53万元和3,795.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76%、4.60%和22.98%,毛利占比分别为0.99%、4.98%和25.18%,收入、毛利占比逐年增长。

OPPO之关联方欢太科技于2020年3月入股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人OPPO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265.80万元、23,805.26万元和17,238.22万元,毛利分别为8,829.87万元、8,283.95万元和5,044.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1.49%、46.99%和33.91%,毛利占比分别为77.00%、51.94%和33.47%,报告期内发行人对OPPO存在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对关联方小米、 OPPO的销售收入合总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对关联方小米、 OPPO的销售产生的毛利合总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一季度,发行人小米品牌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分别为40.20%、46.44%,发行人未来对小米的依赖程度将逐步提高,发行人对小米可能构成重大依赖。但公司认为这种重大依赖“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被起诉专利侵权后,公司支付800万元和解

招股书披露: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5日和2020年8月31日以发行人侵害其“ZL201210189525.5”号发明专利权和“ZL201721741621.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2021年4月10日,新思考电机与发行人达成了和解,《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思考电机以800万元许可发行人使用前述诉讼事项涉及的两项专利;新思考电机对前述两项诉讼撤诉;2024年4月30日前双方不再以任何形式提起主张对方专利权无效、侵权等行为。

2021年4月16日,发行人已向新思考电机支付首笔400万元专利使用费,余下400万元已于2022年4月支付完成。

巧合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聪在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担任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公司董事、研发部副总经理彭坤,2001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辞职后跳槽到公司担任研发部副总。

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的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地在上海附近的浙江嘉兴。而林聪、彭坤曾任职的思考电机(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是香港公司的独资公司。

四、2019年劳务派遣人员占比严重超标,大幅改用劳务外包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用工总量分别为1685人、821人、786人,持续下降,2021年末的用工总量比2019年末减少899人,下降幅度高达53.35%。而且2019年的劳务派遣人数881人,占用工总量的52.28%,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不超过10%的标准。

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均为0,相对于2019年末劳务派遣人员881人,这个调整幅度很大。对于2019年劳务派遣人员严重超标及2020年、2021年用工总量大幅下降,公司在招股书中解释: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主要原因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工人数量较多,部分时期会面临工人不足且自主招工难的情况。由于业务量增加,交货期紧,用工不足且自主招工困难,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选聘部分劳务派遣人员作为补充用工方式,解决公司劳务用工问题,因此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较多、占比较高。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括增加及改进自动化设备、适当增加劳务外包等,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相应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公司从2020年3季度针对劳务派遣人员超标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前后针对劳务派遣人员单位结算工资规则未发生变化,劳务派遣人员和 相同岗位劳动合同员工均是以工时为计价单位进行结算,故整改前后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水平未发生明显变化。劳务派遣人员如果按劳动合同员工发放薪酬对发行人报告期利润总额无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情况,逐步增加和改进自动化设备,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逐步将马达组装、外观检测、定子生产等自动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工序使用劳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生产;发行人与部分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转为公司正式员工。通过前述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经上述调整,2020年末,劳务外包人员达到767人,比2019年末的201人大幅增加566人。2021年劳务外包人员进一步增长到960人。

另外,公司招收了较多学生实习。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学生实习人员数量分别为259人、198人和412人。

五、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向开环马达收入分别为30,039.06万元、39,645.76万元和25,229.65万元。2019年和2020年,单向开环马达营业收入增幅分别为6.60%和31.98%,增长较快;2021年单向开环马达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36%,主要系2021年部分终端项目订单减少以及订单结构调整增加部分双向开环产品所致。

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2021年至2024年,全球手机摄像头中5M-13M像素市场份额分别为49.91%、46.45%、43.75%和41.74%,单向开环马达未来存在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单向开环马达产品中,5M-13M产品主要应用于中低端智能手机产品后摄主摄,少部分应用于中高端及高端智能手机的前摄或后摄副摄,16M产品、20M-48M产品应用于中高端智能手机后摄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