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逃跑时溺亡家属索赔158万 闹一闹就能有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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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逃跑时溺亡家属索赔158万 闹一闹就能有钞票?

小偷入室盗窃时被主人发现,主人电话告知了物业。在被保安追赶的过程中,慌不择路的小偷跳进了河里,之后溺亡。然后,您猜怎么着?小偷家属竟然把保安告上了法院,索赔158万。

这事儿是真的,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子。判决结果倒是不意外,法院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要求。

法院认为,小偷被打捞上岸时,身上还有不少赃物,当晚其他业主也向警方报案说家中被盗,这说明盗窃事实确凿;保安追赶小偷也是正当的履职行为,在这过程中不存在殴打、胁迫行为,换言之,小偷的溺亡是因为自身过错,与保安无关。

这个判决当然是公平的,如果这种索赔都能支持,那今后大伙儿家里要是进了小偷,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还得说大哥慢走啊,注意安全啊!

对于这样的荒唐事儿,咱正常人确实很难理解,难怪也有网友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但咱们觉得荒唐,类似的例子可还真不少。

仅仅以“小偷溺亡”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就会看到诸多这样的新闻:江苏苏州,小偷偷电缆逃逸时跳水溺亡,家属起诉追赶群众要求赔偿;浙江宁波,女子偷南瓜被发现,逃跑时不幸溺亡,家属起诉瓜农要求赔偿;湖南长沙,男子疑似砸车窗盗窃,被失主质问后逃离,跳河溺亡,家属起诉失主要求赔偿,等等。

当然,在这些例子中,原告方也都无一例外被驳回了索赔的要求。不过,为何这些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不合理的索赔案例,会一再发生呢?不用说,以前肯定有成功的先例啊。

有时候,涉及到诸如老人摔倒、小孩溺水、小偷死亡等民事赔偿诉讼案件,尽管被告在法律上没有责任,但是或多或少的,都是需要给予原告赔偿的。有的案件,不宜判决,法官便做工作,以调解的名义,让被告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

“闹一闹,有钞票”,成为一些人的共识,万一真碰上只顾息事宁人便“和稀泥”的呢?可法律,是具有道德评价和行为指引功能的,法律应该鼓励正义、弘扬正能量,不能让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获利。好在,那种我弱我有理,动辄赔赔赔的事情已经是越来越少了,更多的是类似昆山这起事件中的,是非明确,公平公正的判决,而这,也是最好的一种普法。让那些心存侥幸者明白一个道理,是非曲直有公断,哭闹没法换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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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度新闻

主播 / 李文娟

文字 / 杨姗姗

视频 / 王嘉雯

编辑 / 王嘉雯

责任编辑 / 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