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达州市通川区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覃永利提名,决定任命: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健提名,免去:
楚 淞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海燕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晓鹰提名,免去:
李文军、陈 强、郝怀川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 梅、刘西川、叶永红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世静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庞 静、王 刚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腾国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青松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编辑:黄笑菲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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