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一直都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5+2”、“白加黑”,这些都是乡镇工作的真实写照,乡镇工作比较艰苦,事业编制待遇也跟不上。

机构改革以后,乡镇事实上变化不大,各项工作任务还是都下压到了基层乡镇一线,责任不清,待遇上不去,保障力度也不够。为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河南省发布若干意见,对乡镇机关事业编制更有利。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为乡镇减负增能,提升待遇保障方面,为基层工作人员带来了好消息,激发基层人员的工作热情,更是振奋人心,多个要求提出都对事业编制有利!

行政与事业同工同酬

行政与事业同工同酬

要求研究制定乡镇行政和事业人员同工同酬的办法。也就是说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也可以享受到交通补贴、带薪年假、职务与职级并行等福利待遇。但是具体能够享受多少,没有指明,还需要根据地方的情况而定。

职级职数有了保障

要求县乡机关职级职数分开核定。这就是说职级并行方面县里不能占用乡镇的名额,乡镇事业编制大多都还处于9级科员位置,这样就可以让乡镇的职级职数有了保障。

乡镇人员有机会去县直工作

乡镇人员有机会去县直工作

要求县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从乡镇选拔。也就是解决了一般乡镇人员,几乎不能回县直工作的问题,无论是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机会被选拔到县直机关工作。

当然选拔不是提拔,也就是说需要一定的选拔程序,一般是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选拔,选拔上之后,可能还是一般岗位人员。

总之,此次河南省发布的若干意见,对乡镇来说是个大好事,乡镇机关事业人员福利待遇也会随之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本人的看法,还望大家多多指正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