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以促进城区学校优质均衡为出发点,经宁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松原市宁江区城区中小学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城区小学。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城区常住户籍1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以前迁入)以及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入读城区小学

(二)城区中学。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城区常住户籍1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以前迁入),以及符合招生规定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入读城区初中。

二、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计划招生2700人,城区中学计划招生3000人,

届时将根据各校招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学校就读。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按学区入学

学区划分以2019年《关于重新划分宁江区江北城区中小学学区公告》为准。学区划分原则上适用于具有宁江区城区户籍学龄人口范围。人籍一致(户籍和住房一致,租房的不视为人籍一致)的优先安排学区内入学,人籍分离的将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的形式进行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1)学区内学生分类及需提供的证件。第一类:人籍一致,即户籍和住房均在学区内,并在学区内居住。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房产证做抵押的,需提供房产部门开具房产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水电费、供暖费票据,租房的不视为在学区内;第二类:户籍在学区内,监护人的房产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的;第三类:户籍不在学区内,监护人的房产在学区内并在学区内居住。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房产证做抵押的,需提供房产部门开具房产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水电费、供暖费票据,租房的不视为在学区内。是否在学区内居住,将通过提供相关证明、实地踏查、智慧社区平台查询等方式相互确认。

(2)三类学生招生办法。根据招生计划,首先招收第一类学生,如超出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招生,如第一类招生不足,再招收第二类学生,招收第二类时如超出招生计划,将在第二类学生中采取随机派位招生,如第二类招生不足,再招收第三类学生,招收第三类时如超出招生计划,将在第三类学生中采取随机派位招生。通过随机派位未被招收的学生,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招生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小学招生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名。学校按照三类学生招生办法,确定每类学生招生时间,相关证件由学校初审,小教科复审;中学招生由中教科按照小学六年级学生信息及监护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按学区逐类审核。

随机派位办法:现场公布空余学位数量(录取学生数量)及参与抓阄学生数量。将参与抓阄学生的姓名(重名的加注身份证号)装入塑料球中,然后将塑料球放入抓阄池中,由家长代表从抓阄池中抓出规定数量(录取数量)的塑料球,将塑料球当众拆开,展示学生姓名,当场录取,公布随机派位结果。参与抓阄学校顺序由教育局安排,具体操作由学校组织,现场由公证处人员或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和家长监督,保证公开透明。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公办学校为主进行安置,根据各校招生情况,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四、优惠政策

1.户籍在实验小学、建设小学和伯都讷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在其他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入其他学校。

2.户籍在实验小学、建设小学、伯都讷小学学区的学生连续在第二实验小学、长宁小学入学就读直至毕业,在升入中学时可升入第一中学或实验中学;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前40名的临江小学一年级新生在临江小学连续就读直至毕业,升入初中时可升入一中或实验中学。

3.宁江区城区户籍的回族适龄儿童可入回族小学。

4.2018年分流到伯都讷小学的学生,享受松宁教字〔2018〕125号《关于进入伯都讷小学就读部分学生享受优惠政策的意见》。

五、相关要求

1.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按省定标准班额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班额招生。

2.家长要提前准备好孩子报名的相关证件,未在居住地智慧社区平台登录信息的,请及时登录,避免审核信息时在平台上查不到而影响录取。

3.家长提供的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取暖费、水、电费票据等将到有关部门进行核验,如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本公告仅限于2022年秋季招生,解释权归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

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