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落实保就业政策举措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79号),现将办理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对象:

在2022年招用2022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

机构:

向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申报办理材料:

1.《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2);

3.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申报办理程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劳动合同和毕业证是否齐全,并通过系统查询企业是否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的确定采用“企业申请+承诺制”方式。对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其他事项

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身份企业只能用一次,本年度以此身份享受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其他企业不能重复使用。

3.补助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底,逾期不予补助。

附件

丨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