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平台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补充完善我市社会事务相关单位辅助性岗位人员不足问题,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申请,按照《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为向阳区人民政府等8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分为基层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岗位,共招聘195人。详见《全市用人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人员范围详见附件2),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佳木斯市区户籍(不含六县),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含)以前。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三)各级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资格审核、面试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信息
此次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各街道社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 2024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本人居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3)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3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附件4),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1.资格审核。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和各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报名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佳木斯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填报信息等情况进行初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2.面试评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结合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政治思想觉悟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录取
录取分别按岗位面试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成绩有效期为1年。公益性岗位录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要服从岗位调剂。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岗前培训
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七)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不高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执行,由聘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2.聘用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上岗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报名咨询电话:向阳区8289234 前进区8708837
东风区8383120 郊 区18556630412
市直单位岗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英梅 办公电话:8576589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张 岩 办公电话:860865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栾 蕊 办公电话:8580871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人:郑晓春 办公电话:3986600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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