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那么厦门外来人员要如何申请领取失业金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社保已停保。

领取额度

领取额度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情况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累计总额的60%计发;

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总额的75%计发;

3.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总额的90%计发。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养老保险对账单(2003年7月之前在厦参保的)

外地户口失业人员死亡的,申领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2、继承人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死亡证明。(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需提供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

4、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原件。(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证书);

5、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如何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外来人员停保离职后,失业人员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厅,或厦门人社自助终端机、E政务自助终端机自助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目前已实现“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自助办”。也可携带申领材料,按失业前单位的社保分工规则,至市或区社保中心办理。

一、网上办理

①进入申请入口,登录厦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网上办事”;

②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

③点击“社会保障“--“外来人员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继续操作即可。

二、现场办理

1.按失业前单位所属分工管理,至所属市或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失业前为市属单位的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通办窗口办理);

2.可凭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在经办大厅的自助机自助办理;温馨提示:2003年7月之前在厦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外地户籍人员死亡,由继承人申办的,请到窗口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地点

1、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5号至8号综合受理窗口(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9:00-12:00和13:00-17:00);

2、厦门市翔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楼社保14/15窗口(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9:00-12:00和13:00-17:00);

3、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号-1一楼35-37号

窗口温馨提示:周末在33号窗口办理(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9:00-12:00和13:00-17:00);

4、厦门市湖里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10号窗口(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9:00-12:00和13:00-17:00);

5、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11、12、13号窗口(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9:00-12:00和13:00-17:00);

6、厦门市海沧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3号窗口(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09:00-12:00和13:00-17:00);

7、厦门市同安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8、9、10号社保综合业务窗口(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09:00-12:00和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