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到底是咋回事?

“双减”后,全国很多省市都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相关工作,明确“营转非”工作任务。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是指:组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群体,培训内容涉及国家课程标准的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知识的培训活动。

而“营转非”的办理流程是: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注销或变更营利性机构登记,申请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许可证,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大多数文件都有提出“实行政府指导定价”。

事实上,政府制定“政府指导价”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学科类培训机构发展,只是网络上传出的各地区的政府指导价,如果为真的话,就有些让人一言难尽。

笔者以为,合理的政府指导定价,是需要结合机构的经营成本、市场对培训的需求、当地的消费水平制定,只有这样的政府指导定价,才让机构有可以生存的空间,减少、避免机构逐利,同时可以兼顾部分家长的培训需求。

过低的指导价格,容易让培训机构无法在刨去运营成本的情况下,兼顾培训质量,现实生活中,在当前的教育评价体系之下,有部分家长确实存在对校外培训的需求。

试想,有的学生因为之前基础不太好,但是班里的平均水平比较高,学校老师一个班50人左右,老师永远都是在讲平均水平的东西,既不会特意照顾那一小部分学生,也不会特意照顾那一小部分学渣,所以有的学生完全跟不上老师的内容是很正常的,此时学生只能向场外人员求助了。

如果不考虑家长存在的现实需求,用过低的指导价格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那么很有可能会让机构直接选择“关停”,也有可能机构勉强支撑,却无法兼顾培训质量。再严重,可能会导致培训乱象增多,甚至让一些培训机构会转到地下经营,让“请私教”盛行。

相信,国家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本意不是要关停相关机构,而是要让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引导机构发挥该有的功能,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超前教育等违规操作,同时兼顾满足少部分学生的差异化教育选择。

显然,过低的政府指导定价,既不符合“双减”的精神,又不利于引导机构“营改非”、杜绝教育乱象。

假设课外培训机构因为“入不敷出”全面禁止了,那么很大程度上会倒逼学校改革,就有可能引发一些学校学费更高、对师资争夺更严重,其结果,有可能是条件好的孩子享受更多、更好的资源。如果是这样,教育的不公平其实仍然存在。

事实上,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存在,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公平分配,条件稍微差的孩子,可以通过校外补充培训,可以弥补学习上的不足,实现人生进阶,条件好的孩子也能根据经济条件选择更好的教育资源,这都是一种相对公平。

总而言之,过低的政府指导价,不利于教育培训市场的良性循环。

期待,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政府指导价,让校外培训机构合理存在。同时,也期待存续下来的教培机构,还是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把收费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都做好,既能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又不乱象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