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府的扶贫部长斯浩滕(Schouten)将实施更多措施,让领取救济金的人士得到更多的补偿,在某种情况下尽量减少他们获得的社会福利的削减。
例如,如果领取救济金者从慷慨的捐赠者那里得到一些额外的钱,或者通过出售旧货而“赚到额外的钱”的人,不必立即为此交出部分的收益。
不过,部长称具体的计划和金额尚在考虑之中。
部长说,先前有“接受来自朋友和家人财政帮助的,会受到惩罚,即所谓同情的处罚” 。
与之前的援助政策相比,这是一个改变,先前的政策在之前的吕特内阁中得到了坚定的执行。
但自从“托儿津贴事件”和“杂货案”发生以来,发生了转变。“杂货案”,是指一名领取福利的女子,因为从母亲那里每星期都能得到一些杂货,以表示母亲对女儿的关怀,因而被市政府认为是一种“收入”,要追还其救济金,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议论。
部长建议进一步放宽援助政策。她想调整27岁以下的援助申请的求职时间,因为他们现在必须找工作4周未果才能获得社会援助。此外,对于部分从事临时性工作的领取救济金者,也给予他们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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