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严惩毒品犯罪的决心和立场,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对涉案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被告人蒋某平更是因疯狂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9次,共计贩卖冰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1月1日,购毒人员王某以每克9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19次向被告人蒋某平购买冰毒,共向蒋某平转款毒资21090元,购买冰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蒋某平每次在收到王某的购毒意向和毒资后会联系上家,并在扣除自己的利润后将毒资转给上家。上家在收到毒资后则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在固定的约定地点放好冰毒后告知蒋某平,蒋某平再通知王某去取货。2021年11月1日21时许,王某再次微信联系蒋某平欲购买1克冰毒,蒋某平将支付宝收款码发给王某,王某扫码支付了900元,蒋某平将其中的800元转给上家。上家在收款后遂前往约定地点处放置冰毒,后王某到此取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从王某身上查获冰毒0.99克。次日0时许,公安机关在蒋某平的出租房将其抓获。

庭审中,蒋某平否认向王某多次贩卖毒品,辩称其与王某、其与上家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王某每次向其转款是归还欠款,其每次向上家转款也是归还欠款。经查看2021年11月1日王某微信联系蒋某平购买毒品时聊天记录,法院发现双方无论是文字还是语音都极为简洁,王某让蒋某平帮“联系一下看”,蒋某平马上问王某要“几多”,见王某没有立即回复,蒋某平又拨打了王某的微信电话,王某仅说了“一个”两个字,蒋某平就挂掉了电话,整个通话仅有9秒钟,后王某又心照不宣的转了900元给蒋某平。纵观整个过程,双方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双方对彼此、对行话、对行情都非常熟悉,才可以寥寥几个字就敲定了毒品交易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并给付了毒资,双方只是为了避免暴露而压缩了通话时长和聊天内容。再加上王某每次转账给蒋某平的数额多为900元、950元、1350元、1850元,蒋某平转给上家的金额多为800元、1200元、1600元左右,这与二人交待1至2克冰毒的出货价与拿货价相互印证。故法院认定这19次转账记录都是购买冰毒,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蒋某平贩卖毒品19次,贩卖冰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的毒资21090元予以追缴。

此次宣判的4起案件,在依法从严判处主刑的同时,也加强了经济制裁力度,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充分发挥刑罚打击和震慑功能。(周毅峰 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