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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签约仪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卜凡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功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孝强主持签约仪式。座谈中,双方就案件诉讼、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执行e登记等司法协助联动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并就下一阶段的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遗产管理人名单库建设等具体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有序推进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更合法、更专业、更及时,共同为优化徐州市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登记保障。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是自然资源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推行的一项惠民举措。近年来,徐州市自然资源登记部门已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近800宗,为办事群众省去了大笔的公证、评估费用,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作为江苏省首批试点城市,徐州市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该项服务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将更好地保障继承人遗产的妥善管理与顺利分割,及时有效化解继承纠纷,有利于维护遗产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徐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司法协同,继续在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遗产管理人名单库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让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做到更合法、更专业、更及时,为优化徐州市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登记保障。

(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