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国铭律师(专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研究及辩护)

深圳聚集了国内诸多科技企业,系很多创业者的天堂,根据深圳一位同行统计,最近几年,深圳公安局共接到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控告案件约80多起,但最终立案,走到刑事程序的只有40多起。根据最高检在2021年统计的数据,2019年至2021年,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不批准逮捕122人,不捕率为38.9%。其中,因证据不足而不批准逮捕的为103人,占不捕情形的84%。不起诉74人,不起诉率为16.5%。很多企业诉称侵犯商业秘密罪为何立案难?走法律程序惩罚侵权人为何如此艰辛?在前几篇文章中,我们谈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无罪辩护思路,有朋友希望我们就当前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立案难的问题,给与些法律建议。因此,我们在总结自身办案经验的同时,结合商业秘密的实证研究,撰文谈谈商业秘密刑事控告的相关法律问题。

当商业秘密被他人侵犯,权利人可以选择走刑事控告程序维权,但由于在证据收集和犯罪证明上存在较大难度,且鉴于大部分企业法律顾问未曾办理过商业秘密案件,因此很多企业商业秘密被侵权后,不知如何着手维权。须知,权利人在正式提起控告前,其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否则公安机关对此不予立案,或直接不予受理。因此,权利人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这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直接相关。首先,既然要提出商业秘密的维权诉求,那前提必然是要证实权利人存在商业秘密,故需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技术信息作“非公知性”鉴定。尔后,权利人需想方设法获取侵权人所出售的侵权产品或技术图纸等资料,委托鉴定机构作“同一性”鉴定。

其次,在拿到肯定的鉴定结论后,权利人需证实主张的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对此,其可通过以往的销售合同、订单及证实涉案技术的先进性,以证实其已获得收益及可期待的经济收益。

再次,权利人需通过提交保密协议、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公司的保密制度守则、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涉案场所由专人管理、涉案电脑上锁、技术信息用代码加密、图纸加盖保密字样等予以证实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尔后,还需提供相关材料证实侵权人具备侵犯商业秘密的条件,例如案件是由竞争对手与内部员工内外勾结的,或离职员工后自创公司后肆意使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通过提交公司与侵权人的劳动合同,证实双方的雇佣关系,可通过聘书等反映侵权人的职务职权,证实其具备获取商业秘密的条件。

最后,权利人还需证实经济损失,统计因商业秘密被侵犯后,所减少的订单,以及产品的销售利润,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权利人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确定经济损失,假定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产品销售量乘以权利人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确定,或通过技术秘密信息许可费、研发经费等证实经济损失。

以上是经验之谈,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形,谋划不同的方案。基于商业秘密复杂且专业性极强,在此建议企业届时委托专业人员,制定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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