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栏目副主任张添强)

喜迎二十大,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干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治学习,提升暑假期间社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6月27日下午,由大连市高新区团工委主办,凌水街道栾山社区少工委承办,组织园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工作的社区专干和社区老党员参加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专题的法律知识讲座。

本次公益普法活动主会场设在凌水街道栾山社区,并通过线上直播方式组织其他社区参加专干、老党员观看,特邀大连市道德模范、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为大家宣讲。

王金海律师紧紧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五个方面开展,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未成年人日常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从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方面做了细致讲解。着重强调家庭保护和社区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让大家知道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合法权益,家长和社会如何才能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怎样才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王金海律师从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例展开,宣讲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读小学5年级的小莹同学每天上学和放学都是爸爸接送,学校门前有一条双黄线,校门口的十字路口没有左转标识,因此如果送孩子到学校门口需要再前行两个路口,有时小莹的爸爸到学校门口前见对向车不多时就直接左拐越过双黄线,明明是违章,但爸爸却说,这样做节省时间,只要谨慎些就没事。去年9月份的一天,小莹的爸爸又双黄线左转,转向过程中还用手机接听电话,被一辆在内道行驶的大货车撞到其轿车的右后部,小莹右腿、右臂粉碎性骨折,头部经诊断为脑挫裂伤。经交警认定,大货车因未走外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莹的爸爸在开车过程中穿越双黄线,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莹住院1个多月,花去医疗费10万元,出院后经司法鉴定,还构成8级伤残。由于小莹的爸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机动车强制保险在20万元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外,超出部分的医疗费8.2万元,还有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余元,由小莹的爸爸承担70%,大货车承担30%。

小莹因为爸爸的违章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休学一年,还落下终身残疾。王金海通过这个真实案例告诫大家,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诺诚信、守规则”的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大家看了王金海律师带来的判决书、交通事故认定书,都唏嘘不已。平时不走斑马线、见马路上没有机动车就横穿,即使是红灯只要有人走也跟风一起闯等不文明现象太多了,暑假期间是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的高发期,社区少工委将以饱满的热情、奋进的姿态、实干的行动庆祝党的生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扎实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为辖区小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