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6月29日土拍大战第一拍落锤!
编号G28-2022-0024城镇住宅用地,翠亨新区东片区西四围地块,竞价9轮次,被竞买号【1162】,即中山城建拍下,成交楼面单价13952元/㎡,参考成交总价14.08亿元!
据了解,在今日拍卖的3宗地块中,翠亨新区地块起拍价最高,也是马鞍岛公开挂牌住宅历史记录中最高的起拍价。而该地块的成交单价已成功挤进全市楼面地价排行榜,位居第三!
自2018年以来,马鞍岛公开出让的涉住宅/商业用地已超10宗,岛上在售项目及产业火热动工中。本次竞拍的地块,位于马鞍岛南部,雅居乐湾际壹号西侧,周边地标建筑群林立。
作为承接深中同城化的第一站,马鞍岛的意义非凡。 随着越来越多项目的进驻落成,中山东部城市“新中心”日渐成型!
翠亨新区地块详情
该地块土地总面积50481平方米(折合75.7215亩),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西四围,现状为未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地块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12,800元/㎡,即起始总价为1,292,313,600元。地块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价格为19,200元/平方米,最高限制总价1,938,470,400元。
1.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1.规划指标: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50481㎡<计容建筑面积≤100962㎡。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72187.2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43046.8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
(3)建筑标准层高不应大于3.6米。首层非架空层公共服务空间允许布置高度为2个标准层高的空间,且其面积不超过该层总建筑面积的25%,如超出前述标准的,超过部分面积按两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4)经营性居住用地涉及的公建配套设施要求按《中山市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配建并移交。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及省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按照提供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2%,确定项目配套公建设施的相关要求。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4年7月25日之前开工,在2027年7月25日之前竣工。
今日土拍其他地块详情
G23-2022-0007
石岐区东华路东侧
起拍总价约6.9亿
土地总面积22328.81平方米(折合33.4932亩),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东华路东侧,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地块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10,000元/㎡,即起始总价为692,193,100元,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100元/平方米。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为15,000元/㎡,最高限制总价1,038,289,650元。
1.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1.0<容积率≤3.1,22328.81㎡<计容建筑面积≤69219.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80469.5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0117.39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
(3)建筑标准层高不应大于3.6米。首层非架空层公共服务空间允许布置高度为2个标准层高的空间,且其面积不超过该层总建筑面积的25%,如超出前述标准的,超过部分面积按两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4)经营性居住用地涉及的公建配套设施要求按《中山市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配建并移交。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及省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按照提供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2%,确定项目配套公建设施的相关要求。
(5)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分割或合并)。
(6)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81142022050001)执行。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4年8月4日之前开工,在2027年8月4日之前竣工。
地块现状
G05-2021-0097
小榄镇
起拍总价约4.55亿
土地总面积19939.8㎡(折合29.9096亩),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沙口西路65号,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本宗土地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7,600元/㎡,即起始总价为454,627,440元,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76元/平方米。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为11,400元/㎡,最高限制总价681,941,160元。
1.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1993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9819.4平方米,绿地率≥38%,建筑密度≤30%,最大建筑限高≤100m。
2.其他规划要求
(1)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5431.76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16357.94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2)停车位设置标准: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
(3)建筑标准层高不应大于3.6米,首层非架空层公共服务空间允许布置高度为两个标准层高的空间,且其面积不超过该层总建筑面积的25%,如超出前述标准的,超过部分面积按两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4)经营性居住用地涉及的公建配套设施要求按《中山市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配建并移交。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及省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按照提供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2%,确定项目配套公建设施的相关要求。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4年7月15日之前开工,在2027年7月15日之前竣工。
地块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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