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6月29日11时11分,湖南临湘,00后女子经朋友介绍,与丈夫恋爱结婚后,二人育有两个孩子。后来二人因感情不合,于是协议离婚。协商完成后,双方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因为丈夫的户口原因,要过几天才能办理离婚手续。随后双方各自离开。

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后丈夫居然开车径直撞上妻子并碾压。监控显示,妻子已经倒在地上后,丈夫并没有打算放过妻子,随后男子开车回家,再次从妻子身上碾压过去。目前,妻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丈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事发后有网友说,应该是妻子有什么对不住丈夫的地方,丈夫才会做出如此冲动之举。毕竟是妻子,还是两孩子的妈妈,不是受到刺激,丈夫应该不会这么残忍。

也有网友说,既然都已经协议离婚了,且又同意了,男子还要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行为,难道就没为两个孩子想一下么?

2、其实不论双方因为什么原因离婚,也不论谁对谁错,男子主观故意明确,就是想通过驾车的方式,杀害妻子,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注意,由于丈夫的目标明确,所以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3、那么男子会如何处罚呢?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致人死亡的,如无其他法定可从轻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主观恶意极深、手段极其残忍、罪行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刑法第48条中明确指出,对于具有上述情节的,应当绝不姑息,坚决适用死刑。

换而言之,如果妻子没有过错,丈夫又没有其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那么丈夫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

4、强调一点,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并不能凭丈夫的一面之词。这需要警方调查取证后,方可认定。

所谓“过错”是指被害人的行为,是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法律规定的,且其行为与本案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

最后,“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无论任何原因,既然双方协议离婚了,丈夫应当好聚好散!冲动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且还会让孩子同时失去父母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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