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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对总”诉调

对接机制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高效云化解一起涉台商事纠纷。该案系解纷中心引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以来,成功调解的首例案件。

网上立案 提交起诉材料

今年3月,四中院收到北京市民刘某通过网上立案方式提交的民事起诉材料,要求居住在台湾地区的王某归还其于2019年6月出借的借款本金、违约金共计6.3万元。

四中院立案庭根据纠纷的类型和特点,本着利于纠纷实质性解决的原则对案件进行了评估引导。

该案系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存在被告送达难等问题,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有送达便捷的优势条件,在解纷中心的评估引导下,原告刘某接收了将案件导入专业调解组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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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告提交申请后,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总对总”调解的方式,委派至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选派了一名具有丰富商事争端解决经验的台胞调解员。

为了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四中院立案庭及时对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进行了培训。

由于尚在疫情期间,本次调解员培训也全程采取线上方式开展,通过观看视频教学、观摩示范庭审、资深法官授课、交流研讨座谈会的方式对音视频调解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操作与使用以及涉外商事案件审理特点、送达程序、主体资格认证等专业问题进行了细致讲授,以期后续为更多涉台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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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接手该案后,迅速联系原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该案原被告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达成调解协议,整个纠纷化解用时30天。

相较涉外诉讼程序,本案通过“总对总”的行业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拓宽了纠纷解决的途径,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了双方的诉累。

来源 |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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