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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新趣闻

6月29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对运价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后,结合采纳的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市发改委公布了修改后的调价方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其他城市的实践做法,并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听证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采纳“提升服务质量和强化行业监管”等意见,定额发票更换成机打发票由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采纳了夜行时间调整为22时至次日5时,采纳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出租车运价的联动机制,不采纳出租车长途运价调整为阶梯运价。同时,根据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修改。

目前,市发改委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对定价方案作出修改后,已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之后,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最终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调价方案。

1 【基本运价】

起步价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超两公里后每公里运价由 1.4元调整为1.6元(按照1元/625米计价)。

2 【超出部分运价】

计程超10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运价在基本运价基础上调增 50%,即每公里2.4元(按照1元/417米计价)。

3 【 等候费】

运营时速低于12公里及以下时,执行时距并计收费,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后按每5分钟为计量单位加收1元。

4 【夜间行驶费】

夜间出租车起步价为7元/2公里,每公里运价1.6 元,时间为22:00至次日5:00。

5 【新能源出租车 起步价】

新能源出租车起步价上浮1元,即白天7元/2公里,夜间8元/2公里。

6 【附加费机制】

以车用天然气价格 6.56 元/公斤(开展出租车运价成本调查期间的平均气价)为基准价,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高于 6.56 元/公斤(含)并持续 20 天,启动增加1元燃油(气)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低于 6.56 元/公斤并持续 20 天,取消增加的1元燃油(气)附加费。

7 【执行明码标价】

巡游出租车执行明码标价,巡游出租车计价器应符合调价后的计价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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